药店推中药抗霾药方 医生:虚假宣传不负责任
近日,某知名药店推出了一款名为“抗霾清肺饮”的抗霾药方,立刻在网上广为流传,并引发网友热议。
这个抗霾药方主要包含金银花、金、连翘、麦冬、薄荷、甘草等六味中药,从药性上看,这个处方确实具有清热解毒、清肺利咽的功效,但要说具有抗雾霾的功能,却值得商榷。
雾霾对于人体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负面反应,目前并没有特别准确的结论,但是根据一般的医学原理,可以推定雾霾的损害大致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由于呼吸道与雾霾的接触最为亲密,因此,雾霾中不良物质要么因为自己的毒性,引发气道的各类炎性反应或毒性反应,或者其中的PM2.5仰仗“渺小”的体量,躲过气道的物理屏障,黏附在呼吸道或肺泡上,影响呼吸功能或者改变呼吸道的结构,造成呼吸系统的损害。
另一种危害则是雾霾中的一些物质可以穿透肺泡直接进入血液来到心脏,导致心绞痛甚至心梗,引发心血管疾病。此外,呼吸和循环是人体最为基础的生理活动,这两个系统一旦受到影响,就会导致机体的各个脏器缺血缺氧,间接导致各个系统的疾病。
所以,雾霾虽然经鼻而入,但造成的危害绝不仅仅局限于呼吸系统,甚至有观点认为,其造成的心血管疾病有时比呼吸道疾病的起病还要迅速。对于这样一种可能累及各个器官的疾病,拿出一个以呼吸道疾病为主要诊治方向的处方,怎么可能起到全面防范的作用?而且,处方中的中药,除了甘草以外多为性味寒凉之品,可是雾霾的高发季节在冬季,这个时候出现的很多疾病,往往是以风寒之邪的为主要病因,这个时候多需要应用性味温热一些的药物。此时,若选用性味寒凉的防霾处方,与中医的整体治疗是背道而驰的。
对比近来出现的防霾体操或者是防霾食品、防霾药品,防霾产品的演绎显然已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药品的推广必须经过一个医学认证的过程,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最关键的是,作为一个组合处方,如果仅仅是给一两个就诊的病人使用还罢了,可是在缺乏基本的临床数据的前提下,就向社会具有一种上下通吃的防霾作用,应该说是不负责任的。
事实上,按照现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中第二十一条,对任意扩大产品(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的违法广告,应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发布更正启事。虽然防霾处方不完全属于药品广告,但却一样通过公开的方式夸大了某个处方的适应症和疗效,应该说已经具备了虚假的某些属性。当事药店理应对此予以。
作为普通人,对于这些雾霾忽悠尽可一笑了之,如果防霾真的如此简单便捷,我们何必为雾霾操心,尽情享用防霾神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