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寒有温度 防疫才能有力度
用人单位保暖用品发放不到位、符合防疫要求的临时避寒点不够……疫情防控条件下,户外核酸采样员、防疫卡点工作者、冷链食品消杀员等新型低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受到关注。在滴水成冰的寒冬,新型低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护措施和制度短板亟待补齐。(1月7日《工人日报》)
最近几天,强寒潮影响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局地降温幅度超过10℃,多地刷新今冬以来气温新低。与此同时,面对部分地区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各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小区、商超、餐馆纷纷恢复测温验码,沈阳、石家庄等地陆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防疫遇上寒冬,无疑是更加严峻的考验。新冠病毒具有耐冷不耐热的特性,严寒低温更有利于病毒的扩散传播。同时,寒冷也给户外核酸采样员、防疫卡点工作者等开展工作造成不便。部分防疫点虽然临时搭起塑料帐篷,但帐篷不能封闭,也缺乏取暖设备,御寒作用十分有限。由于有的羽绒服太厚,塞不进防护服,一些采样工作人员只好不穿羽绒服,在身上多套几件衣服,在寒风里冻得直跺脚。
我国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规定,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户外核酸采样员、防疫卡点工作者、冷链食品消杀员等新型低温作业劳动者的防寒措施也必须跟上。这不仅事关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也关系到防疫工作大局。
首先,要完善防寒设施供应。有关部门应根据防疫工作的特点,为核酸采样、防疫卡点等工作人员提供轻便防寒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摒弃“拍脑袋”决策,多倾听一线工作人员的心声,真正把温暖送到心坎上。怎样可以既能保暖又不影响工作,他们最有发言权。比如,有核酸采样员建议,征集一批流动避寒机动车,统一管理,统一消杀,比搭建一次性的防寒帐篷更合算。
其次,要加强用人单位指导。冻伤已于2013年起纳入法定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等方面做好低温环境工作的职业健康保护。时下,疫情防控使得冷链食品消杀员成为新型低温作业劳动者,但一些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意识未能与时俱进。虽然为其配备了一次性手套、医用口罩等病毒防护用品,但防寒用品却很少。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帮助其改变“重防疫,轻防寒”的观念,切实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保暖用品,并做好科学调度,适当调整低温作业劳动者作息时间。
此外,探索改进防疫措施。在寒风中排队等待采样,对于群众也是一种煎熬。在关注防疫工作人员防寒保暖的同时,如何尽可能减少低温天气给群众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样值得思考。北京一些体检机构推出“免下车”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市民可以不用排队受冻;沈阳铁西区通过不同颜色的采样卡,将检测时间分成八个时段,从而实现有序分流。这些做法都值得借鉴推广。
防疫防寒,都关乎民生,有温度才会更有力度。只有防寒措施做好了,才能为防疫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整个疫情防控才能做实、做细、做到位。(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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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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