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产假的前提 是强化保障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今年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1月25日,陕西省政协委员王宝鑫,应该发放二孩抚养金,女性延长产假至一年。(1月26日《华商报》)
自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来,延长女性产假的议题一直成为社会热点。无独有偶,近日,四川省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对高龄产妇应将产假延长至1年,并改称“育儿假”。可以说,在延长产假方面,无论是还是代表或政协委员,多数持支持态度。但延长产假不能仅是说说而已,必须以健全的配套措施以及严格的监督体系为支撑并形成共识,否则,很难说其不沦为空头支票。
延长产假对妇女,婴儿及其家庭不无益处。一则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二则有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三则可以降低整个家庭育儿负担。简而言之,在育儿成本过高的背景下,延长产假将降低生不起、不敢生的心理压力。
然而,凡事都具有两面性。对上班一族的育龄女性来说,延长产假背后却是来自工作单位用人成本的压力。据报道,湖北怀了二胎的李女士被所在单位要求“主动辞职”,李女士仍然上班,却处处被,可见育龄女性的压力之大。退一步讲,即便用人单位能够完全保障育龄女性的各项,在职场竞争激励的当下,部分女性也会有所顾虑。毕竟,各种知识更新换代非常之快,与社会和单位脱节时间太长,很可能在职务晋升和技能更新上失去优势,进而落伍于他人。
在保障不到位的背景下,产假延长至一年,可能会形成新的不公平。如前所述,在用人单位施压下,在强烈的竞争意识下,部分就职于民营企业或高端知识行业的女性会选择少休产假。而人员,国企员工等端“铁饭碗”者则会没有任何压力地休满产假。由此,延长至一年的产假极易变异为少数职业群体的福利,让其他从业者望而兴叹。
产假的长短是把双刃剑,产假长有利于孩子、家庭和女性健康,产假短则有利于女性就业和发展。有关部门确定产假时间时,势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进而确定合适的产假。进一步说,生儿育女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是国家议题和社会议题,有必要将延长产假放到更大的格局中予以考量。譬如,在延长产假的同时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或降低税负,对育婴母亲给予心理和养育。唯有如此,方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女性及婴儿的共识,逐步延长产假也可为各方所认可,成为女性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