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器具与朋友合伙电鱼 电死搭档获刑一年
自制电鱼器具捕鱼,操作不慎将朋友电死。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获悉,被告人刘某犯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据悉,5月27日下午3时许,刘某与张某、李某在红角洲一水沟用自制电鱼器具共同捕鱼,刘某持电鱼器具负责捕捞,张某负责从器具内取鱼。然而,过程中刘某操作不当,致使张某被电击扑倒在水中。围观群众报了警,刘某则对张某施救并拨120,但张某最终不治身亡。7月9日,刘某家属主动赔偿5.5万元,取得张某家属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予以从轻处罚。另查明,刘某曾于1991年10月因犯电力设备罪被判4年零6个月。
法院一审认为,刘某因造成1人死亡,构成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刘某案发后明知他人已报警而仍在现场等待并对被害人施救,归案后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家属及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其曾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江南都市报 胡必华 周志伟 记者龚汉斌)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尴尬。东莞外来工群像:每天坐9小时 经常...66833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网站推荐更多>>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