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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了搜男作家们的怪癖我表示受到了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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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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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篇猎奇文章,如果不适,可以关掉,但是请尊重每一种存在即合理的情况。

  创作者多少都有些异常。我的一个朋友喜欢写稿时听京剧,自己也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或许吧,像我这样必备若干种饮品的,似乎也不好评价什么。美国作家梅森·柯瑞收集了很多作家的写作习性,希望搞清楚是哪些因素帮助作者们更好地从事创造性活动,这些因素被概括为“日常仪式”。

  这个说法过分客气了,这些所谓“日常仪式”,很多时候,不过是更隐秘的心理倾向或的表达。如果某些创作者的外表已经怪异到别人一见就要高喊,“啊,艺术家”,那么他们的内心恐怕更为芜杂而不忍。有趣的是,这种问题常见于男性创作者,梅森·柯瑞收集到的例子也多为男性。这一方面是因为迄今为止的文学史对女性创作活动的系统性忽视,另一方面恐怕是因为男性更倾向于将创作视作愿望的达成和心理的补偿机制,因此总是难以藏住心里的“小秘密”。总而言之,有特殊癖好的男性创作者是何其多的。

  恋足癖是男作家的“通病”。福楼拜据说就很严重,常常盯着女人的靴子出神,心里暗自勾勒包裹其中的那双脚。在《包法利夫人》中,他让艾玛穿上一双玫瑰色绣花锦缎鞋。当莱昂心生厌倦,摆脱艾玛令人着迷的一切时,“一听见到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就像酒鬼见到了烈酒一样。”

  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如此。但他和雨果一样,对性的兴趣无穷无尽,恋足癖只是冰山之一角,任何能激发他性狂想的玩法他都不介意尝试一下。他 57 岁时还这样说:“我的性幻想和性狂喜是无穷无尽的。”巨大的创作总是伴随着强有力的,这于他是祝福,也是,因为这是癫痫病的副产品。他的案例引起了弗洛伊德的兴趣,后者写了多篇文章来探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情。

  但恋足癖中最值得一说的作家,恐怕是维克多·雨果。雨果在创作时和在床上时都是一样的,都不穿衣服。他总是对那件事有极其强烈的热情,据他的某位传记作者说,他和他的青梅竹马的妻子阿黛尔在新婚之夜共颠鸾倒凤九次,但这不妨碍雨果在其后的漫长岁月里反复她,去找年轻小女生探讨文学和人生,顺便欣赏她们的裸足,和其他裸露的部分,直到死亡带走了他。

  辜鸿铭的爱好非常传统,他喜欢小脚。他是这么说的:“小脚女子,特别神秘美妙,讲究瘦、小、尖、弯、香、软、正七字诀,妇人肉香,脚其一也……前代缠足,实非虐政,我妻子的小脚,乃我的兴奋剂也。”每次文章写不出,辜老一定要捧足把玩片刻,深吸一口气,滋润,和席勒闻烂苹果的状态差不多。康南海有一次送他一方“知足常乐”,辜老乐坏了,说“康有为深知我心。”

  金庸先生也是此道中人,小说里很多次写到恋足之乐,段誉脱钟灵的鞋子,张无忌把玩赵敏的玉足,游坦之狂看阿紫那“肉色便如透明一般,隐隐映出几条青筋”的小脚,杨过那“我一生一世在这里瞧着她这对小小的白脚儿”的小愿望,都是证明。古龙当然也是,出场不写几笔腿和脚,就觉得描写不够生动,和昆汀·塔伦蒂诺怕是很有的聊。

  男性写作者中不乏狂和狂,大约是他们进入贤者时间好认真做事的方式与众不同吧。

  卢梭从小就孤癖、、易冲动、怯弱,进而发展出了一整套神经质的症状。他偷盗、露阴、滥交,但他最爱的还是,在《录》里他认真回忆了第一次被朗贝尔小姐鞭打的感受:“这种处罚使我对处罚我的那位朗贝尔小姐更加热爱,我发现在受处罚的乃至耻辱之中还着另外一种快感,使我不但不怎么害怕,反倒希望再尝几回那纤手的责打”。朗贝尔小姐的这次启蒙为卢梭了人生一个全新的副本,从伯爵夫人到小学女老师,他的玩伴们都被要求命令他、鞭打他、任由他乞求原谅而毫不。

  正儿八经的狂,利奥波德·范·萨克-马索克(狂一词就来自他的名字),最突出的爱好是喜欢穿毛皮的女 S ,所以这可能还是一位 furry (兽迷自称,指迷恋动物服装的一类人),要不然也写不出《穿裘皮的维纳斯》。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同时也是一位厌女症患者,我不知道这种配置的抖 M 内成什么样。

  《尤利西斯》的作者乔伊斯也是抖 M ,他纯粹是为了寻找刺激,和《杀手阿一》里的垣原如出一辙。事实上,他的兴趣很广泛,十二岁时偷听女佣解手就让他欲罢不能了,十三岁开始就频繁出入妓院,但他又厌倦这种无聊的性事,直到他遇见了诺拉。诺拉是个女人,无法跟他产生文字上的契合,但知道如何操控他,靠和赞美。乔伊斯这种傲娇受,大概是无法抵挡一个粗野、控制狂、以他为乐、但会在幽会时不穿的女人的,尽管他常常受不了,要离家出走。

  抖 S 则只能说萨德侯爵了,他是一位知行合一的阳明学爱好者,因为他相信既然给了人类一些洞洞,那么就必须每一个都用到,他也是这么做的,所以在巴士底狱里待了很多年。他的作品简直就是布道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所做的一样,只不过后者讨论经院哲学,他讨论个人主义,讨论造物和生命的意志。在《淑女的眼泪》,他说“让美德在受到的话,那他只是为了在天上以最令人欣喜的报酬来给予补偿”。所以为了让美德得到报酬,他决定先亲自让美德受些苦。

  但说起来,我看过最好的 SM 小说是《 O 娘的故事》,其叙事之流畅,文笔之精准令人叹为观止,出自一位女作家波莉娜·雷阿日之手,其人也是大玩家,在塞纳河左岸的别墅里没少参加派对。一个小插曲,李银河在写《虐恋亚文化》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而这本书最早被中文世界注意到,是王小波译介的,请自行脑补王小波和李银河共同探讨的学术场景。

  男性创作者中不乏多 P 狂人。契诃夫很值得一提,他是屡次上榜的俄罗斯俱乐部的金卡会员,因为他长得很帅又成名很早,睡粉这种事虽然不提倡,但挡也挡不住啊,而他最热爱的活动是 3P 。据说他的此类活动规格很高,其中的一次包括了一名著名女演员和一名著名女诗人。最搞笑的地方在于,他四十一岁时才结婚,知道这个消息最崩溃的人是他的妹妹,原因可以猜测。

  普希金和契诃夫有共同的爱好,而且尤其喜欢勾搭别人的女朋友和老婆,这就注定了他不得不经常跟人决斗的命运,也不知道勾搭别人是为了决斗,还是决斗是为了勾搭别人,总之他死在了决斗中。他可以很正能量地写出“假如生活了你”,也可以写出“少女那幽秘的,宛如的容颜。”看读者们的口味。而且我相信广大直男是很乐见普希金的死的,因为他的夫人是第一冈察洛娃,普希金依然这么说:“终日的数次满足过后,我还是感到了厌倦。”这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个意识到审美疲劳这件事的男人。

  而历史上最坚定的 3P 爱好者,可能是萨特和他的伴侣波伏娃,他们是学术界和文学界的克莱德和邦尼,不论是其中哪一位的女学生,最后都会被弄到床上去,彼此合作地非常愉快。而且他们的 3P 生活有个特点,刚开始运行良好,而且通常是波伏娃找到的第三方(萨特的外表实在没有任何吸引力),而很快波伏娃就会开始嫉妒,要求萨特爱她要多过爱另一个,因此导致分手,周而复始,乐此不疲。考虑到两人的创作之丰,还有信件往来之频繁,我一度怀疑文学事业天生属于精力充沛而无穷的人。

  说完“不洁”的,不妨来说说洁癖。我国出了不少有洁癖的文化人。元四家之一、诗人倪瓒堪称座鼻祖、龟毛无双。他每天要洗头十几次,换衣服十几次,否则就脏得浑身难受。庭院里的梧桐树,要每天擦过树皮、树叶,差点没把他的书童累死。泡“清泉白石茶”只用特定的泉水,且只用挑水人面前那一桶,后面那桶怀疑被屁污染过。上厕所最过分,必须要铺鹅毛,显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否则拉不出来。

  有洁癖的人对人尤其挑剔。谁欣赏不了倪瓒的“清泉白石茶”,谁就不是他的朋友。倪瓒暂住邹家时,见邹家的女婿面目可憎、言语无味,抬手就打。狂人李贽的行为与他如出一辙。李贽没有受戒也没有参加僧众的活动,但把头发剃了。理由他是这么说的,有头发时,家中闲杂人等都望他归去,所以他落了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既然人人视其为,不如就彻底些吧。

  李贽也有洁癖,虽不如倪瓒极端,但每天让数人数次洒扫庭院也是常事,以至“数人缚帚不给”。也同倪瓒一样,喜欢洗面洗身,衣服鲜洁。他的狂,不过是眼里不揉沙子,爱洁成癖。他在龙潭湖芝佛院的孔子画像上写了几句话,大意是千年来众口一词,说孔子是大,但未必人人真知道他的圣,虽然人人都长着眼睛,却未必都有用。道理很简单,但千年来少有人说,可见做个爱干净、有骨头的文人并不容易,要时时勤拂拭,不使惹尘埃,只好成了洁癖怪。

  洁或不洁,只要不影响到别人,不法律,开心就好。玩够之后,能留下几笔文字,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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