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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大咖莫言珠海开讲!揭秘创作《红高粱》背后的故事还这样评价余光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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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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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上午,莫言在北师大珠海分校励耘楼和近千名师生分享自己的文学道,全场妙语连珠,字字珠玑,不时引起阵阵笑声和热烈的掌声。

  莫言,男,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的中国籍作家。他从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

  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获理由是:通过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此次金砖国家文学论坛由师范大学主办,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国际写作中心联合承办。

  开始之初,大家先哀悼了刚刚仙逝的余光中老先生,大家共同朗颂了余光中的代表作《乡愁》。

  莫言说,自己也是余光中的粉丝。余光中的诗歌把中国古典文化出神入化的融入到诗歌里,就像盐融化在水里一样。

  诗人可以走着写,骑在马背上,在游山玩水中写,谈笑间写,而小说只能坐着写,要耐得住寂寞。他本人就每天坐几个小时写作,听说海明威是站着写作的,一天写400字,而自己坐着写,一天可以写14000字,甚至17000字。写作到酣畅处就是灵感来了,感觉都被调动起来了,所有细胞都被激活了,为文学服务,绵绵不绝,控制不住,你的笔都赶不上你的思维。

  所以写诗比写作要愉快,李白的诗是下笔千言,倚马可待,他的诗是喷出来,有的人的诗是挤出来,挤出来的诗怎么可能比得上喷出来的诗?写诗需要感情的饱满,不饱满不足以喷出来。写诗还需要语言的精炼,不断做各种高难度的语言冒险,象蹦极一样,体验到从语言的高峰到低谷的快感。莫言还表示,目前他也在尝试写诗,写诗对他是一个全新的尝试。

  莫言透露,曾在家附近的屠宰场看杀猪,自己也在家杀过鸡,这些的场景成为了《红高粱》、砍头的灵感画面。有老军人看了说写得很好,问他怎么知道是这样的?莫言说,因为杀鸡就是这样的。

  《红高粱》是通过一场战斗来展示一场丰富多彩的大戏,形形色色的人在艺术舞台上表演。高粱不是一种好吃的粮食,高密乡经常发大水,青蛙特别多,吵到人都睡不着。每次回乡听得蛙声一片就知道又要涝了。莫言认为张艺谋的《红高粱》他比较满意,准确演绎了作品中奔放,敢说敢作的那种男子汉的、人的个性解放。

  在互动环节,有学生问:如今的乡土文学在现代社会如何找到自己的?莫言表示,这些年农村变化很大,物质上、上都有很大变化。赶毛驴的农民和开拖拉机的农民眼界境界是不一样的。过去一提到乡土就是刁民泼妇,如今乡土、农民的境界都已经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乡土文学是永不凋敝的。

  另一位同学问道:你的小说大多写人性的假恶丑,让人感觉压抑,这样的写作到底是要达到什么目的?文学难道不是为了让人感受世界的美好吗?莫言回答说:我的作品也有真善美的存在,只是可能比例相对少些,这也是我被的最大焦点。莫言认为,人性是复杂的,作家要“把当写,把当写”,改变非善即恶的式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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