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城乡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均提高10%以上
发布会现场 高云霄/摄
8月14日,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
衡水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季铁庄介绍,今年,衡水市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10%以上”作为2019年度民生实事之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衡水市民政局会同财政、扶贫、统计等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测算,3月2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再次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本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遵循“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等基本原则,结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主要划分为三个档次。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枣强县、故城县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年人的指导标准,略高于省定的要求;深州市、安平县、景县为第二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8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900元/年人;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为第三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00元/年人。
在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同时,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指导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具体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每人每月970元;深州市、安平县、景县每人每月890元;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枣强县、故城县每人每月8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每人每年6900元;深州市、安平县、景县每年每人6360元;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枣强县、故城县每人每年5730元。
季铁庄说,为确保新的保障标准落到实处,衡水市民政局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衡水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全力落实。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落实方案,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筹措资金落实到位,县乡经办人员走村串户核实家庭状况、组织召开评议会议等。二是建立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同时,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全面实现低保信息与扶贫对象信息跨部门的共享,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三是加强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采取会议、发放宣传页、培训乡村干部、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村级建立公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经办人员、群众都能明白低保等救助工作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
截止6月底,衡水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水平均可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年人和4848元/年人,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781元和600元,分别增长了10.8%和1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了4792元/年人和3024元/年,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553元、120元,分别增长13.1%和4.2%。(徐秀丽 高云霄)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