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国家集采
北京1月29日电 (李轶群)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为确保质量,《意见》明确要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国家集采。
陈金甫表示,针对所有化药,国家药监局规定,国家集采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基本上已是制度性安排,对品种没有特殊设置。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能否触发国家组织集采有严格的规则设置,基本上是原研药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只要达到三家就可列入集采。
“启动一批集采要积累一定的数量,我们简称‘篮子’。”陈金甫介绍,选择的条件重点是医保目录内、临床必须、用药量大、金额高,这些形成了集采触发机制。这种做法既保证质量要求,也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的客观条件,也符合临床要求,更避免竞争规则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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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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