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各族群众在阳光下体面劳动
劳动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幸福之源,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共享发展成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中国新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文件,对促进劳动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作出系统性安排,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聚焦劳动就业重点群体和深度贫困地区,引导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有序进城就业和自主创业,稳步扩大就业规模。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劳动力向三产有序流动,持续优化就业结构。广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培养造就了一支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通过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疆的劳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了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脱贫,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符合联合国关于使劳动者享有体面劳动的主张。从1999年第八十七届国际劳工大会首次提出“体面劳动”概念,到2016年联合国将“体面劳动”纳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获得全面发展。新疆积极遵循国际劳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障各族劳动者在自由、平等、安全和有尊严条件下工作,使之真正享有自主自愿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因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因城乡、行业、身份等而受限制。新疆持续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工作场所条件,确保各族群众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注重人文关怀,引导企业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劳动者的每一滴汗水、每一份付出都受到尊重、体现价值、得到回报。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完全符合新疆的实际。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长期以来,受历史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南疆四地州,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相对迟缓,市场发育程度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就业承载能力严重不足,一些农村劳动力闲置。过去一个时期,一些群众受“三股势力”影响,排斥现代科学知识,拒绝学习掌握就业技能,导致文化水平不高,就业能力不足,脱贫增收困难。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就业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各族群众的劳动意识、创业愿望、奋斗精神活力迸发,许多人从农村走进城市,从田间迈入车间,从农民变成工人,有的成了企业岗位能手、技术骨干,有的成了管理人员,有的当起了老板,天山南北形成了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的喜人景象,各族群众的日子越来越红火,心情越来越舒畅,笑容越来越灿烂。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益。新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各族群众真正享有劳动就业权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支持各族劳动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要求,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有效维护劳动者获得报酬权利。严格落实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相应报酬。保障劳动者享有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休息权利。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劳动者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信仰宗教的劳动者都可以进行正常宗教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顺应了各族群众的强烈愿望。充分尊重各族群众就业意愿,积极调动劳动者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帮助他们发挥就业潜能、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实现稳定就业。不断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广泛收集疆内外用工单位岗位供求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播电视及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为劳动者自愿就业、自由择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服务。大力开展技能培训,重点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切实提升他们就业能力。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着力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为各族群众就业搭建广阔平台。2014年至2019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增长17.2%。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着幸福生活、实现了自身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美西方反华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以疆制华”目的,大肆捏造散布所谓新疆存在“大规模强迫劳动”的谬论,污蔑攻击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对有关中国企业采取限制措施,这完全有悖事实,严重违背了人类道义良知,是赤裸裸的霸凌行径。他们编造谎言,无端指责中国治疆政策,充分暴露了其肆意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丑恶嘴脸,以及遏制新疆发展进步、挑拨中国民族关系的险恶用心。必须严正指出,任何势力都阻挡不了新疆奋然前行的脚步,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新疆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
(执笔:徐贵相)
《 人民日报 》( 2020年09月2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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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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