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改革与民意契合可望成功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相关报道见06版)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二十几年来,在激励职工参保、减轻职工看病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社会发展,该制度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此次改革职工医保制度很有必要,而拟改革的核心举措,都是以问题与变化为导向做出的调整,具有多种意义。
改革核心之一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起步。这是公众期待的改革,因为过去基本医保制度重住院不重门诊,保大病而不保小病,对部分患者来说不公平。此次改革转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既保大也保小,即职工医保保障范围、保障力度相比过去进步了。
改革核心之二是改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继续进入个人账户。此举有利于增加医保统筹基金收入,可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抗风险的能力。
改革核心之三是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原来个人账户资金只能支付职工本人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过去只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扩大到可支付药店的相关费用。这意味着,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发挥更大的医疗保障作用。
有人可能担心,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来源减少了,同时又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这是不是要取消个人账户的前奏?实际上,这也是为了避免个人账户资金“沉睡”之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个人账户累计结余7284亿元,巨量资金“沉睡”也是一种浪费。
《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有13.5亿人参加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职工应参尽参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发挥激励参保的历史使命基本完成,因此没有必要特别突出个人账户的功能了。当然,让个人账户在改革后继续发挥医疗保障作用仍然有必要。
无论是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还是拟规定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这些变化都符合公众的期待。前者可减轻门诊病人看病负担,也能避免小病住院浪费医疗资源;后者可鼓励职工继续参保,有助于降低家庭医疗负担。当改革方向与民意期待高度契合,改革就可望获得成功。
医保制度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财政补助对医保的滋养将增加,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将会不断增强,未来普通门诊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应该会不断提高。此次改革明确各地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随着老龄化加深,未来倾斜力度也会更大。
还需指出的是,单位缴费部分进入医保统筹基金后,医保基金收入将有所增加,对医保资金的监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须防止医保统筹资金被骗取套取,警惕门诊变成医保资金流失新的黑洞。另外,改革后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有所增加,各级财政补贴医保基金的积极性和力度不能因此下降。
(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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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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