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31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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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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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沧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综合改革,31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沧州市2012年在黄骅市人民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工作,2013年又增加了9个试点医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这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核心为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也意味着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全部按实际进价销售,药费不赚病人一分钱。今后,县级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的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另外,为减少群众的负担比例,相关部门将把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悉,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要优先采购进入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药品。

  沧州市还将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模、超标准、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要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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