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医疗废物不收集罚款3万 以重量计价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4-0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在加强对医疗废物监管的同时,医疗垃圾也要分类。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 广州市政府昨日发布了《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年1月1日起,在加强对医疗废物监管的同时,广州的医疗垃圾也要进行分类;并改变以往以床位计价的处置收费方式,以重量计价。

  根据该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转出、转入进行重量计量,并设立台账,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等项目进行登记,政府主管部门今后可以通过台账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规定》提出,未按规定设立台账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中还明确,广州学习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的好经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一改目前以病床数为计价单位计算医疗废物收费的方式,采取重量计价的收费方式,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定期调价机制。并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采取源头减量化措施,减少医疗废物产生量。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