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大病看不起 五类人群可申请因病致贫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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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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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首次将因病致贫列入医疗救助范围,本月正式实施

  因为一次重大手术、长久的康复治疗等等情况,家庭经济一落千丈的事情并不少见,因病致贫让人格外心酸。

  在今年的全省两会上,“完善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机制”被确定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现在,这事有了更进一步的政策。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月起实施,具体细则年内出台。晚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医疗救助出台新规定,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首次将因病致贫人员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全面实行按费用救助。

  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的工作人员,为大家解读这份“雪中送炭”的政策。

  5类人群可以申请救助

  问:哪些人能申请医疗救助?

  答: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人员,也就是因病致贫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拿杭州的标准来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60元,“边缘”的话就是在这基础上增加150元。

  具体细则年内出台

  问:哪些人属于“因病致贫”?

  答:根据《通知》里说,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人员,算是因病致贫人员。

  笼统点说,就是在计算了收入和各种支出之后,无力承受医疗费用,导致经济状况低于低保水平的家庭,可以算作因病致贫,我们称为“支出型贫困”。不过具体哪些项目可以列入其中,我们还在和其他部门讨论,另外也要考虑到抚养义务的情况,具体细则计划在年内出台。

  因病致贫人员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各地根据实际设定,一般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各地还可以通过垫付住院押金、发放助医卡(券)等方式,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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