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类“单独再婚”家庭或可申请生二孩
为全面落实国家的“单独两孩”政策,调整完善湖南省生育政策,湖南省政府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对原条例中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今天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修正案草案规定,夫妻双方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1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1个子女的;一方在父亲或者母亲死亡前系独生子女,健在的母亲或者父亲未抚养或者未再生育,只有1个子女的;一方再婚前只有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1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同时,修正案草案对“单独再婚”夫妇要求再生育1个子女的条件进行了明确:一方系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另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1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一方再婚前有两个子女,另一方系独生子女且无子女的;双方再婚前各有1个子女,一方系独生子女的;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省共收到“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29835例,已经审批28479例。
链接
预算执行审计问题大部分得到整改
移送案件19项,司法处理8人、行政处理13人
本报11月24日讯 11月23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报告了湖南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悉,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没有整改到位的,已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和计划。
“民生审计”备受关注。报告显示,目前,各高校已收缴违规支出、归还挤占科研经费3301万元;对发放不规范的科研劳务费和津补贴等1355万元,省教育厅正在督促学校继续整改,3名严重违纪的科研人员已移送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通过对38条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已通车项目遗留的问题,截至9月底已整改、处理遗留问题505处,投入资金5500万元。
2013年及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并移送19项。截至今年10月底,11项已结案,涉及21人,其中司法处理8人,行政处理13人。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