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将对医务人员诚信管理纳入职称考核
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其中,文件要求,将监管对象延伸到医务人员。
诚信与评职称挂钩 首次延伸到医务人员
文件要求,全市要积极探索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继续深化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将诚信管理纳入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据了解,这也是淄博首次将医务人员诚信考评与其职业发展相互“绑定”。
在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定点服务协议中约定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医疗机构将协议管理要求细化落实到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采取将医务人员考评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及医疗费用支付结算挂钩等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帮助医务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医疗保险政策,依规提供医疗服务。
建立医保监控系统,实现事后责任追溯
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扩展建设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子系统,实现事前提示、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
各经办机构要将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信息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信息纳入监控范围,根据协议管理要求和多发案件特点,建立和完善监控规则,设置监控指标,规范监控标准,通过设置不同的警戒线实现分级监控。严格检查康复医疗过程,认真执行康复医疗临床入径,严格执行康复治疗报销范围。
药品使用量畸大,将进行重点检查
文件要求,各经办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分析。对医务人员,要重点分析服务人数、人次和增长情况,药品处方情况等,对有违规记录,出现次均费用畸高、某种药品使用数量畸大等异常情况的医务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要按照协议规定,根据违约情节的轻重,相应采取拒付费用、暂停结算限期整改、终止协议等措施。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医务人员,情节严重、主观故意性强且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经办机构可按照协议规定暂停其医疗保险实时结算资格或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拒付费用等。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