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药价泡沫需要改革统筹推进
与普通商品不同,药品消费与个人喜好几乎无关,须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价格弹性较小。同时,由于药品市场关乎民众健康,具有一定公益属性,故而其品质及价格一直备受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药品价格体系经历了由全面管制到放开、再恢复到部分管制的改革探索过程,但并未能根治药价虚高顽疾,甚至在每一拨药品降价潮之后,都会有一些传统药品“降价死”。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作为心脏病手术中的救命药“鱼精蛋白注射液”就因定价过低,生产企业无利可图而导致供给严重不足。可见,以往革新举措并未能让广大病患真正获益,而行政部门对药品价格的高度管制也易滋生权力寻租的病灶,给本就复杂的药品定价平添了更多不确定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管制药价的初衷是为了控制厂商的道德风险,但由于药品生产销售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主管部门凭借一己之力着实难以精准核定每一种药品的公允价格:定价过高有悖民生;定价偏低又会打击药企研发与生产的积极性,于产业健康发展无益。从以往专家审评和行政审批的结果看,药品最终定价往往夹杂了较多主观意见,与市场供求脱节。若将药品定价权交还给市场,则可以在厂商趋利本性、同业竞争压力、供求博弈机制的共同作用下自发实现出清价格,进而促使医药行业获得新的突破。
然而,在以药养医模式依旧、公办医院垄断药品采购市场的语境下,一旦将药品定价权完全交给市场,难免会引发新的价格体系乱象。事实上,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并不是指行政力量的完全退出,即便在欧洲等发达国家,行政部门也会对药价体系多有干预,但却是借助第三方力量的间接控制。这其中,德国的药价管理模式最值得借鉴。一方面,德国的医药分离制度有效地阻隔了医生通过药品销售实现利益诉求的渠道。早在1240年,当时的德国皇帝弗里德利希就提出,医生的天职是看病、不能靠给患者开药挣钱。他颁布了一条法律,医生只管治病开处方,患者只能到药店取药,这种医药分业的经营制度一直延续至今。另一方面,德国发达的医疗保险机构充当了药价监控者的角色。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了90%的人口,患者去药店买药不需要向药店直接付款,而是由医疗保险机构与药店行业协会之间结算。事实表明,专业的保险机构会为了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与药店展开博弈,由此提高了药品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并倒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
以此观之,中国在明确将由市场机制主导药价调控的同时,也应缜密筹谋落实改革的具体步骤和方案。从德国经验看,截断医务人员与药品之间的利益关联是药品走向市场化定价的重要前提,国内医疗机构亟待探寻“以技养医”的经营变革模式,弱化其在药品采购中的强势地位,让药品生产厂商能有更多空间直面终端病患,减少药品销售环节和营销成本,进而有效降低药价虚高成分。与此同时,中国应当尽快填补商业保险短板,在夯实基础性社会保险体系的同时,积极建立多层次的保险市场,放手专业保险机构充当病患的代言人,为后者甄别用药的合理性并对药费水平进行科学控制,通过“用脚投票”权对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准与药价核定进行外部监督。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