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品供给单位要为食品安全“买保险”
近日,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在学生营养餐供给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农村聚餐提供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风险较高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事故赔偿问题。
甘肃省食药监部门将选择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包括:参与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的食品供给企业和学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乳粉生产企业;提供群体性聚餐宴席服务的城乡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型学校食堂、大型工地、工厂食堂等。这些试点机构均需为食品安全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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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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