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敦请中国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日前在北京指出,世卫组织乐于看到中国进一步严格现有的烟草广告禁令,同时敦请中国全国人大考虑对《广告法》作进一步修订,使其达到《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据了解,今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广告法修订草案。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不给烟草企业做广告“留后门”。但从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看,尽管对发布和设置烟草广告作出了更多的限制,但与“全面禁止”仍有相当距离。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在北京呼吁即将进入二审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施贺德表示,不全面的禁令将无法达到控烟效果,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对保护中国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至关重要。他指出,全世界因为烟草每年令近600万人丧生,其中包括100万中国人,相当于每30秒钟就有1个中国人死亡。除危害公众健康外,吸烟还给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由于致人患病和生产力巅峰时期死亡,它让中国的劳动力受到损害。
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吸烟者超过3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百万。 2010年《世卫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涵盖的195个国家中,其中66%的国家(包括中国)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仅仅有某种形式的禁令,中国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令的遵守情况仅为“中等”。对此,施贺德表示,其他国家的经验已显示,零容忍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法律审议程序正处在关键时刻,无论面对多大的压力,这是中国立法者采取对国家最有利的行动的机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立法若出现任何缺陷,都将使中国无法履行《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义务,而这些义务完全符合中国自己制定的减少烟草使用的政策目标。
此外,也有控烟人士称,仅仅全面禁止广告还不够。目前大量属于广告性质的促销、赞助等行为并没有纳入广告法。促销和赞助是烟草企业经常使用的扩大自己知名度,推销自己香烟的手段,但广告法对这两类推销行为没有任何规定。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