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毒感染率为全国1.5倍 早期绝大多数可治愈
60岁以上老人梅毒感染每年增1000例左右 专家提醒早期绝大多数可治愈。一度于上世纪60年代灭迹的梅毒,于上世纪80年代死灰复燃,近年来,梅毒更是维持每年4~5万例新病例,年增幅约5%,更令人忧虑的是,去年因梅毒而死亡的人数达15人。
梅毒旧称“广疮”,民间很多人以为它已经灭绝了。昨日,岭南—北卡性传播疾病国际学术论坛在穗举行。专家呼吁:哪怕一次危险性行为后,也要记得筛查梅毒!
据广东省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报告,2011年、2012年、2013年,全省梅毒报告发病、死亡的数据分别是46742人、14人;48279人、11人;48288人、15人。
而根据广东全省梅毒监测系统数据,2012年,每10万广东人中,就有51人在被动监测中发现感染梅毒,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
广东省皮肤病医院院长杨斌分析说,梅毒真的不是民间总以为的“灭绝”了,反而是1979年出现死灰复燃,至今平均年增5%的发病率更显示,梅毒正在“逐渐燎原”。究其原因,改革开放后,广东一直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人员流动性强,因此包括梅毒在内的性传播疾病发病趋高。
更令性病防控专家忧虑的是,梅毒死亡病例在逐渐增多,近三年维持在两位数,且2013年达15人。这意味着,可能很多未能早期筛查发现的梅毒患者,在经历10年甚至30年的感染后,终因其他原因激发发病,这时已经进入晚期,极易导致死亡,且不知感染期内又传播了多少人。
“最冤枉”:约20%育龄妇女感染后无症状
梅毒防控专家注意到,如今75%的感染者年龄段在20岁~60岁,尤其是60岁以上老人,梅毒感染报告每年增加1000例左右,专家分析老人生病住院接受检查机会多、老人不带避孕套发生高危性行为较多等都是原因。
此外,妇女作为另一被感染群体也引起专家重视。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性病科主任杨立刚说,女性梅毒感染率高于男性,而且在怀孕时会发生母婴传播,如2012年全省胎传梅毒达1662例。
2009年、2011年、2013年,江门地区作为试点,对育龄妇女总体梅毒筛查发现,阳性率竟达1.41%、1.04%和0.75%。
而事实上,广东梅毒防治经费覆盖的是性工作者、同性性行为人群、性病门诊就诊者、孕妇等人群的重点监测人群。很多可能只是一次危险性行为的人,脱离了梅毒感染的被动筛查,可能就回到家庭,感染其妻子。
杨斌介绍,梅毒早期可能无症状,或出现外生殖器小溃疡、犹如过敏样红斑、皮疹等表面症状,涂抹用药1~2周后可表面治愈,但其感染的梅毒病毒没有清除,10年、20年、甚至30年,可能在免疫力下降、基础病等激发下才显现出来,这时,大多已经到梅毒III期。
杨斌感叹,晚期就诊的很多病人,都是因为对梅毒主动筛查的无知,才导致家庭内被感染,“最冤枉”。临床发现,约20%育龄妇女感染梅毒后没有出现症状,直至三期甚至更严重时才就医并检出梅毒感染。
梅毒检测抽个血即可
“哪怕一次危险性行为后,也要记得筛查梅毒!”杨斌、杨立刚等专家均如此呼吁。
专家表示,梅毒检测非常简单,抽个血即可,在综合医疗机构,查一次梅毒的价格也仅10几元到30几元不等。而平常就有高危性行为的人群,更应该每年接受一次梅毒筛查。
早期感染后,青霉素的治疗作用非常好,绝大多数可以治愈,且不会再具传播能力。不过,对于主动检测梅毒,专家支招,还是要到规范运作的医疗机构,提防一些存在欺诈的小诊所等不按诊疗规范指南操作,或过度治疗。
此外,专家还呼吁,目前梅毒等多种性传播疾病的治疗还没被医保、公医覆盖,因此造成很多患者在看病时,要求“写别的诊断”,这种虚假报告,将使传染病监测“充水分”,危害到公共卫生。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