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
记者10日从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该省将在坚持本人及监护人自愿申请救助的原则上,将凡户籍在甘肃省境内长期居住一年以上、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均纳入孤儿保障之列,并参照甘肃省现行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即:城市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40元、农村感染儿童每人每月440元。
日前,甘肃省民政厅和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将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通知》(甘民发〔2014〕79号),此举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全省关于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加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关怀救治力度,提高其生活质量。
该通知对纳入孤儿保障的申请及补助发放程序进行了规定,要求由感染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疾控中心提出救助申请,申请时提供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疾控中心对申请救助的感染儿童入户调查、核实把关,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儿童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将批准后的受助感染儿童按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要求,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足额及时发放受助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通知要求,要靠实责任,认真排查;各地卫生疾控部门要深入到每个感染儿童的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宣传政策,使感染儿童及其监护人打消顾虑,主动申请救助。要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对自愿申请救助的感染儿童,凭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人员花名册,由县级疾控中心直接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无需经过街道(乡)、社区(村)基层组织审核调查等程序。
通知还称,要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扩散;各地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对感染儿童家庭背景及个人情况保密,尊重他们的生存权、人格权、隐私权等个人基本权益。各地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卫生、民政部门要建立动态管理下的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感染儿童具体情况,卫生疾控部门应将感染儿童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同级民政部门,确保新增感染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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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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