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公布“合伙人计划”方案 预计2020年收入100亿
第一条“合伙人计划”简介
“合伙人计划”是指符合一定资格的核心技术人才与核心管理人才(下称“核心人才”),作为合伙人股东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尔眼科”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医院(含新设、并购及扩建)。在新医院达到一定盈利水平后,公司依照相关证券法律、法规,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等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合伙人持有的医院股权。
公司通过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对新医院的治理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改变核心医生执业的生态环境,推动组织效能升级,实现院际间资源共享的聚合效应,形成共创共赢的合伙人文化,从而为公司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业务倍增计划提供强有力的引擎。
第二条“合伙人计划”的背景
1.2013年10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了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以上的发展目标。2014年 1 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社会办医的指示精神加快落实,社会办医的生存环境逐步改善,中国医疗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未来发展看,伴随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逐步推行和新型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高,市场重心将不断下移,医疗机构向地市、县域延伸渠道,进一步贴近基层患者,将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医师多点执业的有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横向、纵向流动将不断加快。拥有更多执业平台、更好激励措施的医疗机构,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2.爱尔眼科成立十一年来,已经在品牌、人才、网络、资本市场等方面形成了先发优势。公司必须抓住这个历史性机遇,进行二次创业,大力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不断完善分级连锁模式,加快以地级市为重点的基层网络建设,配套创新人才战略和激励机制,以进一步分享医疗改革红利,在未来五年内连锁网点覆盖大部分省份60%以上的地级城市,从而实现“2020年收入100亿”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合伙人计划”的目的
1.人才是医疗服务行业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推动力。本计划以股权为纽带、以长期激励为导向,不仅有效提高现有核心人才的积极性,而且有助于引进大批发展所需的人才,从而占据更多行业核心资源,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战略制胜。
2.“合伙人计划”的实质是“公司搭台、骨干唱戏,资源共享、高效激励”。爱尔眼科作为一家生态化的社会企业,既要动态优化管理流程, 使日益扩大的全国网络成为医生多点执业的创业平台,更要形成正向积极的企业文化和动力机制,鼓励员工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公司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和政策趋势,在中国医疗行业首创实施“合伙人计划”,从根本上激发核心骨干的创造力和能动性,使大量新医院尽早盈利、长足发展,推动公司规模与效益同步提高。
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计划”》(下称“本计划”或“计划”)。
第四条计划的实施方式
为了对核心人才进行点对点的定向激励,本计划采取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的实施方式。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
核心人才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到合伙企业,享有合伙协议及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合伙人进行动态考核,包括其本职岗位的工作业绩及作为合伙人的尽责情况。
合伙企业可分期设立,视各省区新医院投资的进展情况分期设立,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字号为准。合伙企业成立后,与公司或爱尔并购基金共同设立新医院。
第五条计划的管理组织
为确保计划管理到位、推进有序、激励有效,公司总部设立合伙人计划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计划的实施细则及实施进度,审批、督导各省区的计划方案。
各省区成立计划实施小组,负责拟定并实施本省计划方案,对合伙人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
第六条合伙人的资格认定
以下人员可以纳入本计划:
(1)对新医院发展具有较大支持作用的上级医院核心人才;
(2)新医院(含地州市级医院、县级医院、门诊部、视光中心)的核心人才;
(3)公司认为有必要纳入计划及未来拟引进的重要人才。
(4)公司总部、大区、省区的核心人才。
公司授权“合伙人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名单。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投资
合伙企业的出资规模依据新医院的数量及投资总额确定。
新医院将由公司或爱尔并购基金与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股权比例由公司根据各家新医院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额度
合伙企业对某新医院的出资规模确定后,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公平合理、重点突出”的指导思想,对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度进行分配。合伙人在各自额度内认缴出资。
在设立地级医院时,省区医院及总部的合伙人按照各地级市新医院的投资进度分期出资,地级市医院的合伙人在各自所在医院设立时一次性出资到位。
在设立县级医院(含门诊部、视光诊所)时,地级市医院的合伙人按照各县级新医院的投资进度分期出资到位,县级市医院合伙人在所在医院注册成立时一次性出资到位。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期限与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为3至5年。若因项目实际需要,可延长或缩短经营期限。
为了体现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支持,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收取管理费。合伙企业在取得收益并扣除各项运营成本、费用后,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条合伙人权益转让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若发生合伙人离职、被辞退或开除等情形,其所持合伙企业权益必须全部转让。
2.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权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
3.合伙人在出现退休、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等情形时,其合伙权益可以转让,也可以由亲属承继。
在上述情况下,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权益的受让人仅限于普通合伙人及其同意的受让人(现任或拟任合伙人)。
第十一条合伙人具体的权利义务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但不得与本计划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第十二条本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订完善。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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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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