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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3万摘肾叫卖28万 已经地下摘肾18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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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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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中介”卖肾案件频发

  25岁的鄱阳人李盛昌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染上毒瘾后为筹毒资,于2009年通过“黑中介”以两万多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然而,卖肾所得的廉价酬金很快被挥霍一空,于是他干脆伙同其他卖肾者干起“黑中介”。他们的犯罪手法基本是“网上招募-封闭看管-寻找买家-体检配型-非法摘肾”。2012年7月25日,李盛昌组织的黑中介等4人全部落网,10多名卖肾者也被当地警方解救出,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8岁,年龄最大的27岁。

  2011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明确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暴利的驱动让犯罪团伙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在一些地方呈现蔓延之势。公安部去年8月发布的消息称,在全国18个省市开展的集中行动中,共打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其中非法行医人员18名。

  鄱阳县办案人员透露,卖肾者一个肾一般只能卖得3万~5万元,而“黑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从卖肾者廉价的回报到用肾患者高昂的支付,层层加码的交易背后,是“黑中介”、团伙头目、手术医师、麻醉师等众多人员如“血蛭”般的利益吸附。

  景德镇市办案人员透露,景德镇“卖肾案”中,每名卖肾者都要在手术前签下“捐肾志愿书”,在摘肾后可获得2万元,“黑中介”则每例获利3000元至4000元,通过网络联系前来手术的麻醉师每例获利6000元。

  此外,提供非法摘肾场所的民营医疗机构还要抽取更高的“报酬”。

  据了解,至案发时,景德镇市昌江区某社区医院院长周某主刀共非法摘取肾脏13例,每例收取手术费3.7万元;景德镇市浮梁县某民营医院则提供场所,由“黑中介”头目自带医生前来共做摘肾手术5例,院长邹某每例收费2.6万元。

  “人体器官非法交易的暴利甚至比贩卖毒品还高。”负责遗体捐献相关工作的江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说,目前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数超过150万人,但能获得移植的仅为1万人,巨大的需求缺口为地下交易提供了空间。

  治理建议

  堵住民营医院

  和小诊所等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卖肾团伙组织往往选择没有资质的民营医院甚至小诊所进行移植手术。然而,整个利益链条中,民营医疗机构恰恰又是最为关键也最应受到严格监管的一环,堵住其监管漏洞已刻不容缓。

  据景德镇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汪凯介绍,案件中涉及的两家医院要么只有做腹部手术的资质,没有资格做肾脏手术,要么连做外科手术的资质都没有。两家涉案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做法属“非法行医”。

  江西省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卫生部门必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民营医疗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实行问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外科手术从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的动态监管,缩小监控范围,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使违规者一旦被发现,轻则重罚,重则吊销从业执照直至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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