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虐童教师面临5年以下徒刑 检方已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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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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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浙江台州温岭检察院获悉,目前检方已提前介入24日发现的温岭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虐童事件。

  据悉,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小二班老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小男孩的双耳,将他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还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24日被网友披露后,温岭教育局于当日作出决定:将两名女老师辞退。

  25日,温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而另一名给颜艳红拍照的同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动态

  浙江规定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浙江温岭一民办幼儿园无证上岗教师颜某虐童行径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浙江省教育厅26日向被伤害的幼儿园孩子及其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宣布,今后省内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将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

  据查,“90后”虐童女教师颜某2010年起任教于温岭蓝孔雀幼儿园,目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4日其虐童行径曝光后,当日即被辞退,25日被刑拘。

  据调查,温岭当地幼儿园教师中仅四成具有教师资格证。据了解,无证上岗情况在全国幼教系统并非孤例。

  没有发现颜某有什么精神问题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警方没有发现颜某有什么精神问题。对于公安机关是否会给予其做心理鉴定,警方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当事人家属提出的申请。

  据悉,颜某是家里的小女儿,大姐已经出嫁。父母已经快60岁了,都是温岭新河镇横塘头村人,看起来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另一个涉案的童某,比颜某小1岁,父母也是当地农民,家里还有个6岁的小弟弟。

  释疑

  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25日,温岭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颜某和行政拘留了童某。有网友问,为什么她们涉及的不是故意伤害罪呢?定寻衅滋事是不是比故意伤害处罚轻?对此,警方有解释:颜某涉及的可能有4项罪名: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

  对于虐待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刑法规定,虐待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

  对于侮辱罪,这罪是需要公诉的才处理,可以由受害人家长向法院自诉。

  对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这一罪。

  对于寻衅滋事罪,按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颜某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符合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

  另外,事实上,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是3年,而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期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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