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明确牛初乳禁令范围 包含三类婴幼儿食品
昨天,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有关情况,同时就日前相关热点进行回应。在谈及“牛初乳禁令”时,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不得使用牛初乳的范围,即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
■事件·牛初乳禁令
4月19日,卫生部网站就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一事作出解释。专家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牛初乳禁令限三类配方食品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牛初乳禁令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其他食品可以添加使用牛初乳。
今年4月,卫生部在复函回应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问题时,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同时强调,这一要求将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不过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仍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规定发布后引发一些疑问,如是否所有婴幼儿食品都不能使用牛初乳?9月1日后是否所有的牛初乳产品都不能继续生产销售?
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说,卫生部文件对质检总局的答复,是指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就是说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
他表示,9月1日起执行的规定,也是指这三类配方食品,而不是说9月1日起不能继续销售牛初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所研究员杨月欣指出,除这三类配方食品外,其他食品里面可以添加牛初乳。
相关阅读:
>> “免疫之王”备受争议 9月起牛初乳禁入婴儿食品
>>营养专家:牛初乳对婴幼儿的保健作用无太多依据
>>牛初乳作为保健食品有功效 作为婴儿奶粉要谨慎
>>牛初乳被列入儿童食品“黑名单” 会导致性早熟?
- 标签: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