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爱上了公公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可在江苏建湖县一个家庭里,丈母娘却将“喜欢”延伸了下去,对象变成了亲家公。3日,建湖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丈母娘和亲家公搞私情而造成小两口离婚案件.
建湖县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小张和小陈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小张要求返还彩礼的要求应予以支持。但鉴于两人已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并已生育小孩,所以酌情支持小陈返还小张礼金8万元,非婚生小男孩由小张抚养,小陈每月给付生活费300元,其余费用凭正式票据由小陈负担一半。
笔者认为:在这起因“丈母娘爱上亲公家”的闹剧中,只要任有一家处理好自家的“情感纠纷与家庭矛盾”,便不会形成三家离婚的“连锁反应”的结果。究竟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谁?
如今农村离婚率的逐年攀升,反映出了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给个人生活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与自由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际矛盾与情感风险。
“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比婚姻家庭的解体造成的悲苦更严重,它使孩子受到伤害,单身母亲的生活陷入困境,给社会底层承受力最差的人们带来巨大灾难”。
形形色色的婚外情,让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越来越“随便”。其实婚姻最应当是相互扶持、相互拯救、同船共渡,更需要理解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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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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