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为老师生子 是强暴还是师生恋
16岁的孩子,现在多数应该在校园勤学苦读,然而,怀集县凤岗镇16岁的高一女生阿凤(化名)现在却退学在家,因为半个月前她生下了一名男婴。有知情者称,孩子的父亲是阿凤的初中语文老师陈某某,事发后该老师仍在凤岗中学任课。
-分析
师生恋违法吗
老师与学生谈恋爱,是否合法,是否合情理?
广东凡立(肇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祖芳表示,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不能“师生恋”,但是老师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显然是不道德的,可以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相关处罚。“由于阿凤已满14周岁,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话则不构成强奸罪,但该老师必须为小孩的生存负责,将其抚养成人。阿凤属于未成年人,可以向该老师索要身体、精神损失费。”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廖振威律师认为:老师与在校的初中生发生关系,本就不符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至少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如果老师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可按强奸罪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
在美国,老师和学生谈恋爱有违校规。查阅资料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大学已是如此,更别说是高中阶段了。
早在2年前,我国台湾也发布了“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要求大专、中小学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聘约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处分。
其实,老师是一种特定的职业,与学生发生感情了,则逾越了职业伦理。况且,师生是一种不对等关系,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教师的话语权往往大于学生,可能给学校的秩序、教学带来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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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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