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未成年性教育

面对强奸,你怎样选择?

  • 来源:互联网
  • |
  • 2014-12-18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我们来看看各方如何评说:

    面对强奸:没有预设,只有决定。  仔细研读陈岚的帖子,不难看出她所要表达的其实也就是“生命第一”的观点;而许多网友认同的倒是“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的观点。两种观点其实都不无道理。在实际中,有人实践了“生命第一”的观点,有人实践了“贞操第一”的观点。当然也有人在这两者之间徘徊而在某种形势下选择了其中的一种。

    狂轰乱炸看起来显得过于热闹,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争论徒增网上的热闹而无益于实际。

    一方面,女性同志不会事先预设自己面对强奸会选择哪一个。就此问题,我在几分钟在前打电话给几个小姐妹。听到的清一色都是“你要死了,问这样的问题?”谁都不愿意自己面对强奸犯,更不会在事先就给自己一个定位:选生命还是贞操;另一方面,真当自己面对强奸犯的时候,想到的绝对是如何脱身?这首先不是生命和贞操的问题,而是尊严和意愿的问题。事关性,没有一个女性愿意让一个心里上根本不能接受的男性进入自己的身体。虽然有一些女性临时会想到自己的丈夫,但更多的是应是自己的意愿和尊严。

    面对强奸,反抗是必然的,否则那还叫强奸吗?但是当反抗使自己面临生命威胁时,又要果断地选择“生命第一”。这是站在局外的清醒的常识判断。但临事如何判断?则是看当时人当时的反应。在我看来,无论当事人如何选择,无论结果怎样,我想,作为局外人,我们都应该保持起码的尊重。因为这是她们面对不幸时的最终选择;这是她们个人意志的决定。当然,结局都由她们自己承担。

    站在局外的评说总是很轻巧的,但即使是事先说得很清楚的人,一旦面对不幸时,可能会是另外的一种决定。出乎意料之外的事经常发生。事实也总是比想象更为复杂。

    最后想的一句是,任何女性对自己的身体都拥有绝对地自主权,都有权决定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无关乎尊严与否,更谈不上耻辱。

    话题:第二次贞操与处女膜无关 观点:贞操是信仰而非道德

    拒绝道德贬斥下的贞操观! (舒锋 燕赵都市报)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为什么《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引起了网友的炮轰?炮轰的背后隐藏了什么?种种问题,离开我们的民族文化背景和传统基因是难以回答的。

    《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之所以引起网友的炮轰,原因在于强奸文化的存在,在于社会对受害女性的严厉道德谴责和贬斥。“强奸文化”在道德上要求遭遇强奸的女性或者去死,或者苟活。因为痛苦可以反证受害人道德上的清白。这样看来,强奸文化倒是真的能毁掉女性的一生,它彻底摧毁了遭遇强暴的女性作为人的尊严。平心而论,社会所建立的“强奸文化”对女性所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犯罪人的强奸行为对女性所造成的伤害。这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的原因所在。

    面对强奸犯,要求女性冒死反抗是社会道德贬斥受害女性的必然结果。事实上,不论反抗与否,受害女性都必须接受这样的结果:受到社会道德贬斥或者得到社会带有悲悯意味的怜悯,而这种怜悯也仅仅可能在冒死反抗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从中,我们看不到女性任何权利的生长空间。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这是一个基于传统文化背景产生的忽视女性权利的问题。在我国,一旦发生女子被侮辱、被强暴的事件,历来只能由男权话语为其安排善后事宜。尽管历史的脚步跨入了现代社会,然而根深蒂固的封建贞节观念,依然固守在人们的意识层面大行其道、大发淫威。

    毫无疑问,在传统的礼法社会中形成的强奸一词,极其淫猥而狎亵,与当今的权利社会断难相容。现在已经进入人权时代,应该抛弃对受害人特别不利的道德和风化意蕴,突出强奸暴力侵权的特征,强化对受害人人权维护的要旨。只有这样,才可能在当今这个个人权利日益伸张的年代,把对强暴的痛恨建立在不带贞操含义而只伸张个人权利的基础上,使得强暴之所以可恨,不再是因为它毁坏女人的名节,不再是因为它造成一生的伤害,而是因为它侵犯了个人的身体主权,违反了个人的空间权利,在谴责、控诉强暴时,也不必再勾连性的污名,不必再同时侮辱受害者。这才是对妇女最真实的保护,这才是对作为权利主体的妇女的最真实的保护。如此以来,才是理性,才是在个体自由和社会秩序中做出理性的选择。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