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性文化节”想到的……
不久前,搞得热热闹闹、传得沸沸扬扬的“广州性文化节”终于蒙上了“遮羞布”——落幕了。有关媒体透露,在这场“性文化节”中最大的赢家是举办者和商家,可以说是赚了个盆满钵满。据说,在这次文化节上,性爱产品大受欢迎,吸引了许多人的眼球。一张合欢床竟然高达9万余元之巨,最后降至6—7万余元,问询者、欲购者络绎不绝。一张合欢椅也是万元以上,而且还能做出一百多种性爱姿势,销路非常看好。有的商家还让女模特们穿戴着各色内衣产品,演绎着各种性感、撩人的姿势,让参观者大饱眼福。甚至在这场活动中还出现了人们哄抢“性用品”的闹剧。
对于这场“性文化节”人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关专家称这次活动非常成功,人们不再谈“性”色变,对“性”有了一个新的正确的认识和认可,人们对性的接受和开放已达到了美国60年代的开放程度,是一个“进步”;一些商家和举办者在点着花花绿绿的钞票的时候,也表示今后要把举办此类“性文化”活动继续进行下去;也有好多人对这样露骨地宣传“性产品”、“性用品”大肆宣扬“性爱技巧”嗤之以鼻,认为是坏了国人的名声、败了国人的风气、有伤国人风化;甚至有的称之为是一场“色魔大集会”。
窃以为,在封建社会,国人深受“三纲五常”、“伦理道德”的束缚,特别是对于“性”,自古以来都认为是“肮脏”的、“下流的”。“男女授受不亲”这便是最普遍的家训,男女之间若有任何的亲昵行为,都被认为是“不逆不道”。受此思想的影响和禁锢,几千年来,国人谈“性”色变,视“性”为“洪水猛兽”,于无形中给“性”蒙上了一层肃穆、神秘色彩,由此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就像一副沉重的精神枷锁套在人们身上,多少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受到压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与肉体的痛苦。纵观古今,又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一生的情感乃到生命。而在这些牺牲中,又尤以女人为甚。
因此,自晚清及辛亥革命起,许多有识之士,便提出男女平等、倡导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发出了最初的“性”解放的呐喊。解放后,随着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接触和学习到的知识越来越多,对于“性”也有了新的认识,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还是“欲说还羞”,以至于连孩子们一句天真的“我是从哪里来的?”都回答的苍白无力。小时候在中学上生理卫生课,好多老师讲到最后一课“生殖系统”的时候,都是让学生们自学,自己逃之夭夭。剩下一群懵懵懂懂、情窦初开的半大孩子,在半掩半遮中,红着脸看完课本,才知道了一点所谓的“性知识”。孔子曰:“食色性也”,鲁迅说:“食,是为了延续自身,性,是为了延续物种,就像栽树和乘凉的关系。”本来,这就像我们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一样,是一种特别正常、特别自然的生理现象,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可在我们祖先、长辈那里,却变成了一件不可告人的事情。
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进一步开放加上西方各种文化的不断渗透,人们对“性”的观念和态度才逐渐明朗、清晰起来。当报刊、杂志、电影电视,对一些有关“性”的话题、知识及画面等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人们一边在体味着个中滋味的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狼来了”。因为诸如此类的开放的东西,对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来说,冲击真是太大了,“性丑恶、性肮脏”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正如有的人所讲的:“窗子打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遭遇一些这样的事:当电影或者电视上出现一些亲热的镜头时,我们大人们忙不迭地去捂孩子们的眼睛,弄得孩子一头雾水。我认为,这只能遮住一时的尴尬,而大多时候留给孩子的,只能是更多的好奇和猎奇心理。就像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一样。一件事情,当我们处心积虑地去掩盖、去蒙上一层朦胧外衣的时候,反而让人产生更多的好奇和探求心理、逆反心理。所以,一些事情,不如我们放开了去做、去说,去解释和教育,当然,我们还要注意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要把握好一个“度”和“量”的关系问题,任何东西都不能过多、过滥。否则,就会偏离我们的方向和初衷。
就拿“性开放”来说,当初国人最早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大多数人是排斥的,好多人认为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恶果,甚至有的人,对我们的改革开放持有怀疑态度。但是随着社会各界和各种媒体的不断宣传、引导,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性”心理进一步成熟,人们对“性”的认识、认知及接受能力大大增强、好多人对电影电视上经常出现的“床上戏”、“激情戏”甚至各种媒体上连篇累牍的“性广告”已见怪不怪、熟识无睹,甚至有点麻木不仁了。当然,这一方面让我们冲破世俗观念,接受新鲜事物,汲取新的营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和推动作用。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确实已经潜移默化地伸向了我们工作、生活的各个角落。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道德问题甚至法制问题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早恋、早婚、早孕、婚外恋、婚外情、性犯罪以及目前出现的包“二奶”等丑恶现象,毒害了不少青少年,也腐蚀了不少干部,破坏了不少幸福的家庭。甚至因“乱交”引发的艾滋病、性病夺去了不少人的生命。因此,我认为,对于“性产品”、“性用品”或“性广告”包括一些“激情画面”等一切与“性”有关的宣传,一定要有一个“量”和“度”的约束,并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俗话说:“人心隔肚皮”,人的素质是良莠不齐的,要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用到歪路子上去。就像这次广州举办的“性文化节”一样,公司宣传产品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过多过滥或夸大地宣传产品的用途、功能,甚至做一些露骨的、挑逗性的动作、宣传画面或广告用语,不能不使人对他们的做法、目的产生疑问。每当看到那一群群围观者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那穿着薄如蝉翼的“产品”,扭动着腰肢,摆出各种撩人姿势的模特的时候,谁能保证那些看客的心思、动机都是纯洁的?每当商家或举办者滔滔不绝、唾沫星子乱飞,大讲其产品功能,能做出多少个动作来的时候,你还会相信,他是在向你传播有益的知识吗?每当商家把大把大把的“安全套”像天女散花般撒向观众,人们如蚁般争抢的场面时,你会说这是人们思想开放和进步的表现吗?我觉得,这除了最原始的冲动、亢奋外,剩下的只能是退化和丑陋而已。
如果我们的眼睛开放了,思想出现了滑坡,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此,我以为,像“性”一样,一些触及我们国人文化,触及到我们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方面的东西,我们不能一概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要本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思想,去伪存真,这才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真正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