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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里男女性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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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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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历史事件中,或在某些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性的因素起了重要作用,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公元前13世纪末至公元前12世纪初爆发的特洛伊战争,斯巴达和特洛伊打了10年的仗,双方先后出动了一百多万军队、上万艘战舰,在西方古代历史上可谓惊天动地,其起因只是特洛伊王子诱拐了美丽的斯巴达王后海伦。又如,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勾引了罗马统帅凯撒,从而挑起了罗马与埃及之间大规模的战争。再如,咤叱风云、几乎征服全欧洲的拿破仑最后一败涂地,其中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他的第一任妻子约瑟芬因为拿破仑移情他人,抛弃了她,为了报复而泄漏重大军事机密,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没有这个有关爱情和性的纠纷,拿破仑或许不致失败,那么欧洲的历史又该怎么写呢?

  代历史上,这样的事例也几乎俯拾皆是。妹喜、妲己、褒姒都被人们视为导致亡国的妖姬,亡国的责任当然不能都推在她们身上,可是她们毕竟起了一定的作用。西施、貂蝉都是色情间谍,她们在重大的政治斗争中起了10万甲兵所不能起的作用。唐朝的武则天和清朝的慈禧,这两个女人都曾对中国的历史产生过重大影响,她们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开始都起源于“蛾眉惑主”。如果没有慈禧太后,如果戊戌变法成功,中国一百多年的近代史将会是什么样子呢?明朝末年,当手握重兵、镇守山海关的吴三桂犹豫不决于投靠清军和闯王起义军两者之间的时候,得悉闯王的部下掳掠了爱妾陈圆圆,于是拍案而起,率部降清,使清军长驱直入,入主中原,这就是所谓“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如果当初闯王的部下不是掳掠了陈圆圆而是保护了陈圆圆,从而争取了吴三桂,中国近数百年的历史又该怎么写呢?

  过去,人们都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和历史的发展,这当然是确定无疑的。但是从如前所述的恩格斯的“两种再生产”的理论看来,人类的再生产即性,又是如何影响社会发展的呢?这个问题似乎长期以来被人们忽略了。人们总认为,性只是一种个人行为,而且是“言之羞也”的私事,不把它和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但是现代科学的发展使这种认识发生了转变。

  性通过影响人口而影响社会,人口过少或过多都对社会发展十分不利,于是社会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18世纪欧洲的一个小国普鲁士,患于人口不足,于是就鼓励生育,甚至鼓励滥交,使人口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史家认为这是普鲁士迅速强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有些国家,在战争以后,男子锐减,于是不得不对男女的性关系十分宽容。相反,一个国家如果人口过多,那么就必须对男女性行为实

  行控制,如以强制或启发的形式推行避孕措施。

  其次,人能否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性问题,在性方面得到自由和幸福,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国家的兴亡。西方的史学家认为,社会上的纵欲之风是古罗马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不无道理的。中国自宋代中期以后,封建社会开始式微,统治阶级越是自感虚弱,对民众的控制和压迫越大,其中对性的控制也越严。但是,反作用力和作用力成正比,这种压迫往往会激起民众全面的反抗,其中也包括对婚姻性爱自由的强烈追求。

  社会的发展当然有它的必然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是,其中也有为偶然因素所影响的许多曲折,性就是影响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偶然因素之一。

  人类面对面的性交

  首先是性的生理进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男子的阴茎更加突出体外,便于在性交时插入;睾丸则在体外,便于精子在较低的温度下贮存;女子的阴门更加凹入体内,避免海水、砂石等杂物侵入。男子阴茎勃起的长度约是大猩猩的5倍,人类的睾丸也比人类遗传学上的两个近亲——大猩猩和黑猩猩大了许多。

  都有发情期,在发情期之外的时间不能交配。而人类没有发情期,一年四季都能性交,这就大大有利于繁衍后代。手足分工、直立行走使人类通常使用的性交体位由动物通常使用的“后入位”改为面对面的“前入位”,这种改变对性心理和性社会的进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女性还出现了高度发达的性刺激感受器官——阴 蒂。它是女性性唤起和达到性高潮的主要刺激点,它对加强性刺激、增强性交效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切生物结构功能的变化都是为了更有利于繁殖后代,人类性生理的进化其主要作用也在于此。  人类性生理的进化还不能说是一种文化现象,但是性心理的进化和性社会的进化则完全是文化现象了。然而,正是性生理的进化推动了性心理和性社会的进化。例如,由“后入位”改为面对面地性交,可以在性交过程中观察到对方丰富的面部表情,这种视觉形象会进入大脑而激发性心理。手足的分工使人类在性活动中出现了爱抚行为,能使男女双方有效地交流性感情,并通过“性前戏”与“性后戏”而大大增强性交效果。由于手足的分工,女性能用手来反抗、抵御那种违背自己意志的性交,从而使性交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由于女性发情期的消失,人类就能有频繁的、持续不断的性交活动,这样就能巩固两性之间性的“记忆”,从而为逐渐固定配偶、逐渐脱离杂交状态创造了条件。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性生理的进化为性心理、性社会的进化打下了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性生理的进化使人类在许多方面

  面异于动物(当然还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如性别差异、青春期的发育与性欲等等),而性心理、性社会的进化更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一个特征。人类的性文化正是人类的性心理、性社会发展、变化、综合、升华的结果。

  进化始于性崇拜,重点表现在观念的形成与爱情的产生,爱情使人类的性活动达到了一个高级阶段。性的社会进化主要表现在社会通过道德、法律、知识、习俗对性实行控制,其中婚姻制度的建立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人类是社会化的动物,既然社会化,人和人之间就要不断地沟通、协调,才能生存与发展,而沟通与协调的最重要的工具就是语言和文字。不久前,有的语言学家追溯汉字的起源,发现最初的汉字(甲骨文)至少有160多个字与性有关。他发现古人以正三角△象征男根,倒三角和□状物象征女阴(△和都是表现男女阴毛的分布状况),从而使我们能辨认古文字的本义。这样,从许多文字的起源,就可以说明性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也是人类交际的基本内容。例如:“母”字的甲骨文就像一个跪着的女子,两点表示双乳。

  ”孕”字的甲骨文多么像一个身体里怀着孩子的女人。甲骨文的“吉”,上部为一男根,下部为一女阴,男根与女阴相接,真是大吉大利。甲骨文的“不”字,上部是一个倒三角形“”,恰似女性阴阜的造型。下部如流淌状的三条竖线,则代表着女性每月一次的经血。所以,“不”字的本义源自女性经期来临,表示在这一短暂时期的性交拒绝,“不”做

  做爱。“仑”字现代简化为“仑”字,有规矩之意。甲骨文的“仑”字上面为一阳具,下面是个木栅,有阻挡之意,指阳具不可乱来。甲骨文的“婪”是一个会意字。“林”中加“女”,意指女子在野外林地与男子苟合。在家里做爱还不够,还要到树林里来做,实在太贪婪了。“高”字是指女阴在城墙下面,而男根却在城墙上面,太高了,够不着。金文的“臾”字,两边乃是两只手,中间是一个生殖器突出的侧面人形。两形会意,表示男子的自慰,即双手抚弄男根。自慰的时间当然长不了,所以叫“须臾”。“妥”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妥”字,左边是一只手(爪),右边是一个跽坐的女人形。金文的形体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小篆的“妥”字则把手爪之形放在女子的头上,这不仅是为了结构合理,而且也更显示文字的本义——用手安抚或压制一位女性,使其“安定”下来。“”与“奸”本为两字,汉字简化方案将其合并为一字,“”被“奸”字所包括,“奸”成了“”的简体字。甲骨文的“”字,是一个由三个“女”组合而成的复合字。三女一堆,文字中没有任何其他符号,显然,她们之间只有相互交谈了。在古人看来,凡事须拿出来公开讲说,女子私下凑在一起,唧唧喳喳,不是争讼,便是弄私,有悖于古代社会“公开”的原则,因此是一种弄私行为。《说文》将其释为:“,私也。”“爽”是一个象形字。郭沫若认为,甲骨文的“爽”字,“实像人形而特大其二乳,其所垂者乃是乳房也”。这是用强调双乳的人形,表示处在哺乳期的女性。“会”是“”的简化字,甲骨文的“会”所要表达的意思是某一氏族的成年男子集体到一个与之有“普那路亚”关系的氏族去,与那个氏族的女子做性的交往。上面的正三角和下面的口各象征男女生殖器,中间的“日”表示聚会场所,古文左面的三撇表示众多。“享”字的甲骨文,上部的正三角与下面的口分别表示男女生殖器,中间以两竖相连,使之更加逼真,意指两性相交是一种享受。

  性崇拜是原始初民对自身的性结构、性功能和性愉悦不能理解时所产生的一种崇拜和信仰。原始初民已经有了思维活动,这是人之所以异于动物的一个特点。他们对周围事物常常问个为什么,例如,为什么会打雷、闪电、刮风、下雨,可是他们的知识水平又不足以使他们对此有科学的认识,于是就认为有神力、魔力在,编造出一些雷公、电母、雨师、风伯的神话来,于是产生了自然崇拜。

  还包括山崇拜、水崇拜等等。性崇拜的产生也是同样,原始初民在性交时感受到无比的快乐,甚至有一种腾云驾雾、欲仙欲死的感觉,他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们看到,从女人腹中会钻出一个新的生命来,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于是也归于有神力、魔力在,从而产生了性崇拜。

  人来说,他们经常把自然崇拜和性崇拜结合在一起。例如他们崇拜山、崇拜水,巍巍高山、滔滔河水常使他们浮想联翩,他们常把形状和男根相似的山峰、和女阴相似的岩洞看成是性的神灵而加以顶礼膜拜,认为为它们会保佑自己或家庭消灾免祸,夫妻恩爱,早生贵子。例如四川盐源的公母山、江西龙虎山的金枪峰和羞女岩、广东丹霞山的阳元石和阴元石、内蒙古阿拉善盟的人根峰和母门洞等。在江西龙虎山的羞女岩前,千百年来人们在那里烧香祈祷,有个大香炉上镌刻了“大地之母”几个字。山山水水是自然物,千万年前就存在了,不是什么文化,但是人们奉之为神明,朝它烧香磕头,却是一种文化现象。天工开物,这些自然物的造型都很奇特。例如广东丹霞山的阳元石,不仅形状极似男根,而且顶端宛如龟头。江西龙虎山的羞女岩,是一个十多米高的岩洞,其缝宛如女阴,顶端还有不少灌木,宛如阴毛。据说以前洞内还有潺潺流水,可是在20世纪40年代末,有个女武装人员骑马过此地,见到民众朝一个女阴状物烧香磕头,就大骂下流,拔出枪来“砰砰”向洞内打了两枪,于是流水不淌了。

  民间传说,一个地区,有“男”必有“女”。例如,在四川盐源,有公山就有母山;在内蒙古阿拉善盟,有人根峰就有母门洞,等等。但是广东丹霞山在开始时似乎是个例外,那里只有阳元石,那么峻拔突立,可是没有“女”的和它匹配。有人说,和江西龙虎山的羞女岩“结亲”吧,有人又说不行,那里已经有金枪峰了,一女岂可嫁二夫?两个“男”的会打起来的。就在这议论过程中,有个老猎人说:“我们丹霞山地区怎么没有‘女’的呀!有的。有一次我追几只野兔,野兔一钻就不见了。我拨开藤蔓一看,原来里面有个洞,可太像女阴了!”众人一听,就去找,这个洞就是后来与阳元石匹配的阴元石。阴元石半张半合,有人说这是女阴在性交兴奋之余的一种状态,这真是太神了。除了山水崇拜与性崇拜有关外,动植物崇拜也和性有关。如古人以鸟、龟、蛇、蜥蜴等象征男根,以贝壳、鱼、莲花等象征女阴。

  在南朝梁武帝大同五年(公元539年),连年大旱,许多老百姓携儿带女地外出逃亡,也有许多灾民饿死了。梁武帝向上苍烧香求雨,都没有用。他问大臣这是什么原因,大臣们分析的原因之一是,国内旷男怨女太多,人性干涸,阴阳不调,所以感于上天,上天也晴雨不调了。于是皇帝以七事祷雨,其第六事就是“会男女,恤怨旷”,提倡男婚女嫁。说也奇怪,过了不久,天上就下雨了。

  这当然是一种巧合。不过,古人相信一种“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观念,认为人类的婚姻、性交能通达于天,而天地之气也会影响人类的性。这种观念包含着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认为人也是一种自然物,而天地万物原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不过,在有些方面,可能过于神化了。

  古人又认为,在风雨阴晦或雷电交加时不能性交,在野外的坟冢旁不能性交,因为“阴气”太重,会损害人的健康,如果致孕,则对后代不利。

  古人还认为,人的性交、生育是和谷物的

  的生长相互影响的。古人处于农业社会中,十分重视农业丰收,因为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但是他们在庆丰收或祈丰收仪式中往往加入性的内容。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有性交崇拜含意的仪式往往和祭祀祖先、庆祝丰收、乞求人丁兴旺结合在一起。例如有些苗族地区,在鼓社(相当于宗族)的石窟里,供奉着“央公”、“央母”这一对祖妣神的木雕像和泥塑生殖器;在“央公”、“央母”两旁还放了一对酒糟桶,桶内盛放酒糟,象征繁殖人类的精液。

  鼓社节的祭祖仪式是最隆重的典礼,性交崇拜则是整个典礼的最高潮,人们要把一根碗口般粗大、根须发达的杉树或枫树装饰成男性生殖器模样,由画着花脸的“告端”(代表男性祖先)扶置于小腹处,象征性地向妇女追逐,被追逐者必须含羞表示接受。在有的地区,这种活动的形式则是一个人背着一个有明显的女性生殖器特征的“央母”木雕,在前面跳跃;另一人手持有明显的男性生殖器特征的“央公”木雕,在后面跳跃,并随着鼓声将“央公”不断地迎向“央母”,作性交状。

  南方还有些少数民族在重大节日前要上山去找“母石头”,即一块天然的、中间有孔的石头,在过节时用一根木棒去捅这个孔,以模拟性交。

  这种现象在亚洲、非洲一些国家都有存在。如日本至今在某些地区还保留着一种名为“丰年祭”的风俗,一年一度,人山人海。他们除了抬着年糕、谷米等外,还扛着、捧着大大小小的木阳具游行,而且欢呼雀跃。过去,在游行队伍中还有一些全裸的女子走在队伍前面,后来被政府禁止,而以一些浓妆艳抹的新娘代替了。祈求丰收本来是人和自然的关系,为什么要和性这种人和人的关系联在一起呢?这实际上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就像梁武帝时三年大旱,人们认为风不调、雨不顺是和人间男旷女怨紧密联系的。据说日本“丰年祭”之俗是从中国唐代传过去的,但是在中国早已失传,而日本仍保存至今。

  例如,古人很提倡到田野去交合,认为这会使土地肥沃,同时,男女在性交时得天地之气,也有益于健康。这种“野合”之风影响十分久远,在流传至今的古代春宫画中,不少都表现男女在花园中或野外性交。清代的著名画家马相舜仿仇英笔意,画了一幅《山林野合图》的长卷,描绘一对夫妻带了两个侍女到山林游玩,先脱下衣服以山泉沐浴,然后在山林中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姿势性交。

  马鞍:古代用于对不贞女子的惩罚

  私有制社会是男权社会,男人的天下,离婚的权利全在男方。当然,男子如果太随便地破坏婚姻和家庭,从社会角度看,总是不赞成的,在这方面总要有规矩可循,这就是《礼记》上规定的“七出”,即丈夫可与妻子离婚的7条理由:

  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诟,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妻子只要犯了以上条款之一,就会被“休”。但是,“七出”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如果说“不顺父母”要“出”,那么,如果父母不讲理也要“顺”吗?在家长绝对统治的社会里,只要公、婆不喜欢这个媳妇,就可以给她安上“不顺父母”的罪名,逼着儿子和她离婚,这难道不是专制和压迫?如果“无子”而被“出”,这可能是十分冤枉的,因为不能生育也可能是男子的问题。至于“淫”、“诟”、“口多言”,缺乏具体尺度,太容易被“找碴子”、“扣帽子”了。“有恶疾疾”就要被“出”,这是“雪上加霜”,要致人于死地了。还有什么是“窃盗”,也很难界定,因为在古代,女子如果有“私有”,即留些私房钱,就会被扣上“盗窃”的罪名。

  同时,在实际生活中,男子休妻也不一定都要从“七出”中找理由。例如大圣人孟子,有一次回家,看见妻子蹲在地上,就把她“休”了,这算是哪一“出”呢?后汉有个叫鲍永的人,史载他“事后母至孝”,有一次妻子在母前叱狗,鲍永就把她“休”了,这又算是哪一“出”呢?

  在中国古代,男女之爱被摧残、夫妻之爱被压制的事比比皆是,这要比夫妻恩爱的事情不知要多多少倍。梁山伯与祝英台、白娘子为自由恋爱而惨遭镇压的事几乎是家喻户晓,恩爱夫妻被迫生离死别的事则更多。

  历史上“所嫁非人”的事是很惨的,而那种夫妻恩爱却又迫于封建势力而生离死别的事则更悲惨。体现我国汉代乐府的最高成就而被誉为“长诗之圣”的《孔雀东南飞》叙述:汉末建安中,庐江有个小吏叫焦仲卿的,妻刘兰芝,夫妻感情很好。但是,焦母不喜欢这个媳妇,逼迫焦仲卿和她离异。兰芝回娘家后,发誓不再嫁,家里逼她改嫁,她最后投水而死,酿成了千古悲剧。后人哀之,作《孔雀东南飞》的长诗,描写了青年男女的性爱和封建家长制的尖锐冲突,热情地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和以死向封建恶势力抗争的叛逆精神。这首长诗思想性、艺术性都很强,“孔雀东南飞,一步一徘徊”等诗句传诵千古,令人低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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