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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追回女友追我的钱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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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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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疑问:

  我和我女朋友感情很好,什么事都做过了,我把她当老婆了。最近她向我借了3000元钱,是有急用。她说给我欠条,我当然没要。只是我刚毕业,一个月工资才1500元左右,这些钱有很多也是我从信用卡里透支的。

  我知道她一定会还我,只是我不知道到时候该不该要她还的钱,因为我觉得既然给了女朋友,就不应该再要回来了。如果是你,会要吗?
 
 
    答疑:

  如果我像你这么穷就肯定会要!和什么过不去也别跟“钱”过不去啊。她不还,你不好意思问她拿;她还了,你还不顺水推舟赶紧抓个梯子下台?两个月工资啊,大哥!你真有那么大方可以捐助给台湾同胞,犯不着乱花啊。

  花钱该有回报,乱花就是傻冒。就算捐一笔善款,也能买到一种“高尚”。若你不要她还钱,3000元就算花掉了,你还要看看现在的自己到底买到了什么。打肿脸充胖子,无非是想在女友心目中加分,让她高看你一眼。那么这分是怎么算的呢?

  按你的逻辑,要了钱=吝啬=减1分,然后,急用时帮助她=加1分;为了她背银行的债和利息=加1分;主动放弃欠条代表信任她=加0.5分。这么说,光是“借钱”这件事,就算你不把钱送她,还是赚了1.5分。

  不过别以为这样就算完了,此外还有几笔长远的分数要算呢。什么都做过=加1分;如果大家都是第一次=加3分(她很保守的话,你可以大胆加);这件事反映出你靠得住=加1分;你会竭尽全力扶持她=加1分……好了好了,你的形象已经足够高大,不要再往上加了。否则你的女人就望尘“莫及”了。

  分是加满了,但死撑着不要这笔钱,对你们到底有好处吗?像你这么要面子的人,平时两人一起也多数是男人掏钱吧?现在没钱了,你还有什么本钱去装大方?床头金尽,英雄气短——都“短”了你还有什么面子?你宁愿脸红一次,拿回她的欠款;还是难受几个月,低着头做一个银筋短缺连吃饭都得指望女人付账的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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