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 浙江:实干有为 打造化妆品经营监管“样板间”
在这极不平凡的2020年,浙江省药监局在国家药监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争一流”的工作主轴,以争创“化妆品科学监管先行区”为目标,推进“法规宣贯年、体系构建年、安全提升年、产业赋能年”四个年活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建体系、强能力、防风险、促规范、助发展、惠民生,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创新赋能示范引领,打造市场监管新模式
化妆品经营领域业态杂、对象多、基础弱,是监管工作的难点。近年来,浙江省药监局创新思路、主动谋划,积极打造以放心消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抓手、专项整治为补充的市场治理新模式。
2017年以来,以浙江省政府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为契机,以美妆消费主流街区(商圈)、商场和经营使用单位为对象,开展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2020年,该项工作被列入浙江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浙江省药监局建立标准,明确建设对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对重点单位的培训指导和规范培育,组织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创新逐级考评机制,县局考核创建对象,逐家验收结果录入“浙里督”的智慧督查平台,并在示范对象张贴海报,发动公众进行扫码“好差评”在线评价,市局考县局,以对示范对象抽样检查的方式考核评出县级工作实绩排名,省局考市局,委托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通过大样本量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资料审核、满意度测评、从业人员测试等方式进行量化计分,按得分评出市级工作实绩排名,列入浙江省政府对各地市政府考核。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政校企三方协作、点线面三维共创,立体推进“百千万”工程。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创建化妆品放心消费示范街124条、示范商场1390家、示范经营单位14494家,经评估,产品合规率99.4%,从业者法规知晓度97.2%,公众满意度达88.67%,认为本地今年化妆品消费状况与前一年相比有明显改善的占89.38%。
此外,浙江省药监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点,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保障主流渠道美妆安全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着眼于经营领域监管基数大、力量弱的工作实际,探索化妆品经营领域长效治理模式。2020年,浙江省药监局选择丽水市开展试点,搭建了“两库一表一平台”工作框架,既构建191人的化妆品监管人员库、13418家经营领域监管对象库,制作格式、项目和标准统一的检查表,依托浙江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以预定频次和比例组织双随机检查,通过“浙政钉”APP的“掌上执法”录入检查结果信息,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全程在线化、可比较、能考核,形成了工作闭环,达到了监管提效、基层减负、社会共治的目标。
数据赋能精准监管,开拓线上治理新路径
浙江省是数字经济大省,网络营销平台众多、化妆品线上销售活跃,在满足美妆消费需求、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挑战。浙江省药监局历来重视网络经营监管,在全国率先出台试行网络经营监管指导意见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主动探索打造了“线上净网线下清源”治理模式,2020年在平台治理和智慧监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浙江省药监局紧盯大平台、大市场,在强化对阿里巴巴等主流平台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的同时,创新数据共享和信息通报手段,抓好政企协作共治。2020年,浙江省药监局充分借鉴平台与身份证数据库、3C认证数据库比对校验的成功经验,充分挖掘化妆品注册备案数据库应用价值,建立与阿里等平台的在线校验通道,实施“智慧审核”,让“好”产品快速上市、“坏”产品自动拦截。截至2020年底,阿里旗下平台的27万化妆品活跃商家的870万化妆品校验覆盖率达100%。
此外,浙江省药监局采取“技术+业务”模式,探索打造网络市场精准监测和智慧监管新路径。2020年,在台州市开展试点,构建了“三云三慧”(即云检、云派、云桥,慧证、慧嗅、慧眼)应用平台,利用主体、特征词语、问题产品等数据库开展靶向监测,形成数据采集、网上排查、实时固证、靶向抽样、落地核查、违法查处、公开曝光的“线上线下”联动监管体系。2020年试点期间组织监测3次,监测网销平台8个、店铺3332家、化妆品15873件,发现疑似违法线索1261条,经确认下发核查线索343条,线下核查店铺218家次,对67条线索立案调查21起(其中移送公安1起),网络抽检60批次,检出不合格13批次,成效明显。
政策赋能协同发力,集聚产业发展新动能
浙江省药监局牢固树立新发展安全观,坚持以监管引领产业发展、以政策赋能产业升级、让安全成为产业特质,在打造浙江省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精准定位药监部门的使命责任,强化政策、制度、平台、技术、服务协同供给,打造美妆创新发展的“热带雨林”生态,集聚产业发展新动能。2020年,浙江省新办化妆品生产企业51家,累计575家;新增备案国非特3万个,累计11.2万个,新增进口非特备案2311个,累计4043个;2020年化妆品进出口额254亿,增长15%,其中进口192亿,增长13.7%。
浙江省药监局推动在浙江省两办出台的《关于改革和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中,明确以“一中心两基地三平台”建设为重点,打造千亿级美妆产业和创新高地目标。会同省经信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提出品牌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用地保障、规范管理和金融支持等系列扶持政策。同时,浙江省药监局协力打造创新监管和发展平台,分别与义乌市政府,湖州吴兴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化妆品创新监管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积极为浙江美妆产业界的研讨交流和展示推广创造平台,浙江省药监局会同浙江省商务厅、湖州市政府举办“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六届化妆品行业领袖峰会”;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第三届中小企业标准化(国际)大会暨化妆品监管创新与服务发展大会和时尚美妆主题展”。
此外,浙江省药监局重视法律法规宣贯,创新法规宣贯方式,借力网络平台分别开展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线直播和“答答星球”条例问答竞赛,200余万人参与答题;主动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在“学习强国”平台上线《条例》知识问答题;共举办从业人员培训285期,培训企业4679家、11953人次;借助“浙里辨妆”公众号,多次发布解读文章得到业界好评。
回眸2020,浙江省药品监管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克难攻坚,坚持规划引领、载体设计、项目推动,按照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等四个体系谋划布局,在经营监管、网络治理、助推发展等方面谋定方向、铆定目标不放松,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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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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