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组织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座谈会
为扎实有效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贯工作,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药监局南宁检查分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组织全市15家上规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和化妆品行业协会,在广西和桂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条例》宣贯座谈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明年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强化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图为座谈会现场。(钟琳 摄)
座谈会上,与会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实际,从《条例》实施后如何加强管理、行业自律、履行责任和义务等方面谈了各自的打算,同时对今后在促进化妆品行业发展等方面,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兵民指出,化妆品行业的发展要与《条例》的实施相向而行,趁势而上。《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将有效推进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孕育创新升级的新动能,为消费者创造优质安全的化妆品市场环境;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时,要与《条例》的实施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相向而行,提前做好布局并做足产品品质功课,必定会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要汇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化妆品安全协同共治,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效能提升。
据了解,自2013年起,国务院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列入修订计划,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并于2020年6月29日公布,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化妆品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2020年8月起至12月,集中利用4个多月时间,采取邀请专家解读《条例》,集中培训,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条例》解读信息,开展“四进”(进商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哨点监测单位),举办座谈会、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户外宣传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
通过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推进南宁市化妆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张啊建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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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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