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化妆品经营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见成效
今年3月至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化妆品长效监管,及早发现安全风险,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部署,此次排查整治共分动员宣传、企业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酒店、商场专卖店、批发市场为重点,覆盖排查所有经营单位。排查整治的品种包括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祛斑/美白类产品、染发类、健美类)、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烫发类、防晒类、脱毛类产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祛痘/抗粉刺类产品、面膜类产品、宣称儿童类护理类产品)以及自制化妆品。
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不合格产品下架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经营,提高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水平。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化妆品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采取停止经营、下架等有效行政措施,及时处置,严防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对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备案文号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自制、套号冒号、过期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97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953家,开展监督抽检250多批次,排查发现未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5盒(瓶)、网上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39盒(瓶)、“三无”国产和进口化妆品39盒(瓶)、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不到位的化妆品经营单位209家,查扣(封)涉嫌违法违规化妆品236盒(瓶),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化妆品数量298盒(瓶),责令限期整改化妆品经营单位112家,行政处罚19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1件。(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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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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