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监局“五必查”推进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记者胡芳)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药监局获悉,按照《辽宁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该局稽查十三处结合盘锦地区实际,坚持“五必查”要求,推进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截至9月初,已检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8家次,药品批发企业3家次,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40余项,责令改正6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2家。
据悉,五必查指的是:购进渠道必查。检查企业是否频繁更换中药饮片供应商;是否对已批准供应商进行了现场审计;已购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有购进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中药饮片销售人员是否有供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有效期内;中药饮片结款方式是否存在现金交易,销售人员代收货款情形。
入厂检验必查。检查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是否按照内控标准进行了入厂检验,合格后放行;企业内控标准是否低于法定标准;检查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追溯,是否存在伪造原始图谱情形。
关键岗位人员必查。中药饮片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是否接受中药鉴别培训;是否按规程履行中药饮片验收、养护工作职责。
贵细饮片或用量大的饮片必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针对不同企业确定重点检查品种,将贵细饮片或用量大的饮片作为检查重点品种。
中药饮片物料平衡必查。运用稽查思维,根据企业中药制剂品种生产销售及库存情况,系统推算企业中药饮片实际使用情况,并与企业中药饮片实际购、用、存情况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检查中药饮片物料平衡,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外购中药提取物,编造生产记录,虚假投料等违法行为。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企业的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检查、中药饮片抽检和案件的查办4个方面。集中检查阶段为今年7月到明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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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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