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方标准《餐饮消费厉行节约服务规范》公示
由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盐城市烹饪行业协会、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的盐城市地方标准《餐饮消费厉行节约服务规范》经征求意见、专家讨论,已形成草案(附件),根据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30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409/411室,联系电话:89029409、89029411,邮箱:523600717@qq.com。
餐饮消费厉行节约服务规范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盐城市烹饪行业协会、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慧华,刘蓓,王文彬,丁小萍,王恒俊,徐加忠,成韦,季军,孙锦文,沈文。
引言
针对“舌尖上的浪费”习近平批示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标准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引领和规范的作用。
本文件和DB3209/T 1181-2020《公勺公筷使用规范》的推广使用,推动文明就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消费厉行节约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配置要求、服务规范及人员培训。
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市提供餐饮服务的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术语和定义。
4 总体原则
倡导“文明用餐、理性消费、珍惜食物、杜绝浪费”的文明用餐文化,推动形成节约适度、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
5 配置要求
5.1 餐饮单位的菜单应提供大、中、小份量的餐品供顾客选择,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
5.2 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粮食,杜绝浪费”、“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提示标识,自助餐厅及食堂张贴“按需、少量、多次取餐”提示语。
5.3 餐饮单位应提供“各客菜”、“备用菜”和“拼盘菜”服务。
6 服务规范
6.1 顾客点菜时,服务人员应根据就餐人数提出点餐建议,并适时提醒节约用餐。
6.2 顾客就餐过程中,服务人员应根据就餐情况,适时提醒增减菜,并提供退单服务。
6.3 就餐结束后,如有剩余菜品,应及时提醒顾客打包带走,并提供打包服务。
7 人员培训
餐饮单位要将厉行节约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严格执行服务规范,杜绝误导顾客超量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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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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