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提醒约谈培训市中心城区大米生产企业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永州市大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百日行动”对大米生产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7月14日,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中心城区大米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培训。
图为会议现场。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企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大米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等相关法律及标准。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卫红对大米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王卫红强调,企业要严把原粮采购关,加强原粮采购验证,要“先检后收”,做到不合格原粮不采购;要严把成品大米出厂检验关。将镉含量纳入出厂必检项目,对产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严禁将不合格大米流入口粮市场;企业必须落实原料采购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含镉项目)要求,对镉指标的自检或委检率要求达到100%。同时,要求企业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大米交易行为,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销售台账,做到票证随行、账实相符、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王卫红指出,企业务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一定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以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会后,大米生产企业负责人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按照约谈警示内容,对照分析自身存在问题及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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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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