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到全覆盖
(记者杨燕)“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保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质量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
“本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按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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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并举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白清元、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司一级巡视员杨玉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会议现场。
白清元指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履行《食品安全法》中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这次会议对于保障全区食品安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从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企业邀请5家大型企业代表现场宣读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是底线同时也是企业的生命线。守好食品安全底线,才能延长食品生产企业的生命线,这个承诺让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宏说。
“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企业对以上承诺负完全法律责任,若故意违反承诺内容,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处长王晓莉介绍,截止到6月底,内蒙古有3510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今年食品生产企业与辖区市场监管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达到全覆盖,督促向社会作公开的食品安全承诺。同时,各盟市、旗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在自律的基础上,落实承诺书内容,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代表作履责报告,并接受专家点评及现场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全区12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区60家大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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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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