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七服务七强化保障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任务更重、难度更大。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坚持七项服务,强化七项措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监管意识、防控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食品生产监督监测有序开展,保障了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便捷服务,强化许可管理。结合“放管服”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许可精简事项和许可时限,开通网上受理“绿色通道”,实行“一网通办”。上半年,全省新增食品生产企业6家,加工小作坊403家,新颁发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3 张,企业、小作坊建档率达到100%,企业监督信息公开率100%,加工小作坊监督信息公开率75%。鼓励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47家;实施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16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43家。
二是全力服务,强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全省生产经营的米、面、油、蔬菜、水果、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25个细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存在问题的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229个检验项目组织开展500批次抗疫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联合基层监管人员深入食品生产企业督导防疫工作,确保了“五个严禁”“六个到位”“七个履职”“八个防护”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守住了源头安全。
三是制度服务,强化企业监管。部署“两节”期间白酒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质量授权人、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安全追溯、自查报告制度和企业自查评价报告等“五制度一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内外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7家肉制品,5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检,抽检75批次,合格率98.7%。围绕省委、省政府“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活动安排,坚持“身入”基层,“心到”基层,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释疑等方式,精准开展“点对点”岗位培训。
四是标杆服务,强化小作坊监管。按照“整顿规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典型示范一批”的思路,提出“五个三”“五统一”的总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栏二证三帐四制度”,保障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生产过程执行标准及监管重点内容落实到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打好了监管牌、念好服务经,通过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引导的“三强化”措施,制作发放1000块信息公示牌,打造建设了45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单位,形成品牌圈、提升了知名度,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形成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是科学服务,强化食品监测。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程序、文书,形成了国抽、省抽、市州、县四级抽检“一盘棋”的工作模式,为检验报告的程序性、统一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提供了保障。印发《青海省实施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检测、评价性抽检专项转移支付任务工作方案》《2020年青海省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全省共安排30965批次的抽检任务,为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批次/千人),提供了措施保障。
六是宣传服务,强化信息报送。坚持围绕中心、强化职能、服务全局,不断拓宽信息内容、挖掘信息内涵、提高信息含金量。上半年,编送食品生产安全信息16篇,发布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对外公布634批次食品检验合格信息,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处置情况,努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七是党建服务,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四个最严”重大要求,采取政治理论培训与实际检查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与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交流、配合,形成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努力提升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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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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