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采取四个“快”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记者李平林 通讯员胡全通 王颖 权璐)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该局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规律,采取四个“快”措施,努力实现“处置一个食品问题,解决一个行业隐患,防范一个区域风险”抽检工作目标,着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做好“快认领”工作,该局按照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第一责任人,市(县)协调(抽检)科(股)安排专人每天登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在线查看和领取核查处置任务,下载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按照事权划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把不合格报告和结果通知书及时(当日)移交相关科(股)室,对不合格食品形成“闭环”管理。
该局还出台了限时完成2019年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任务的督办函工作制度,要求做到“快送达”,明确负责核查处置的单位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同时对涉嫌不合格的食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发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启动,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抽检,确保核查处置率达100%。
为提高核查处置效率,规范核查处置,该局提高了“快办结”标准,通过市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协调、法规、案件稽查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集中会商,前往个别县(市)局进行单独指导、个别会诊,市局骨干力量下沉一线等方式,逐一查实,对账销号,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造成的即将到期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办结期限。介休、榆次、平遥、灵石等县局还编撰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手册》,执法人员人手一本,便于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截至目前,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统计,已处置完成375件次,办结率100%。
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结果,该局实行“快公开”措施,按照“谁处置谁公布”的原则,对处置结果信息及时进行审核通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近期抽检尚未公布的核查处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公布后的信息进行舆情监测。同时,加强现场核查,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风险。
- 标签:卡侬
- 编辑:李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