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推进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叶阳欢)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交易第三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持续合法合规经营,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的对象为吉林省内所有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点整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药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而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等8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活动中,吉林省药监局将及时把收集到的监测线索已送到国家药监局,并按监管职能分类后通过相应的渠道移交给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将本次专项整治与年度检查计划、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可采取责任约谈、公开曝光、关闭或屏蔽网站、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依法处理;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不配合调查、拒绝和阻挠调查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吉林省药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纳入各地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考核。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探索“以网管网”的工作模式,形成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地区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跨地区的,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协查工作顺利开展;涉嫌犯罪的,要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关闭或屏蔽网站的,及时与工信部门沟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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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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