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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宁阳“五措施”保障疫情防控用药质量安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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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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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邱爱华)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借助平台、严守承诺、企业约谈、规范经营、巡查联动等五项举措,联动实施,切实防控好用药质量安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借助平台,响应迅速。借助宁阳县药品经营企业微信群,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和部署,工作启动快,响应迅速。目前,通过微信平台共向药品经营企业发送疫情防控信息19条,向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发送工作信息12条,便捷高效。

  

  二是严守承诺,诚信经营。督促全县258家药品经营企业做出诚信经营承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护措施,全力组织疫情防控药品的采购,保证渠道合规,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市场供应。

  

  三是约谈企业,价格告诫。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约谈暨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药品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价格管控,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四是规范经营、加强防控。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该局先后与县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宁阳县药店的疫情防控和销售发热、咳嗽药品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建立了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台账,规范疫情防控药品经营行为。

  

  五是巡查联动,确保实效。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药品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方案》,统筹安排药品监管、物价检查等科室和基层监管所力量,联合县公安、医保等部门对疫情防控药品组织开展联动巡查,对宁阳县疫情防控药品在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销售价格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制作专项检查记录,实行日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17家次,有力保障了宁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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