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发布餐饮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警示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警示,号召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按照当地疾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做足防控措施,共同参与、联防联动,切实维护春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一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一律禁止餐饮服务者在其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
二要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关。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及时按照“七步法”洗手并按要求佩戴口罩。对从业人员开展每日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立即调离岗位。
三要严把清洗消毒关。对餐厅、卫生间、办公室、宿舍等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对顾客经常触碰的门把手等部位进行重点消毒并如实记录;保持营业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过滤消毒;严格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要严把餐饮加工操作关。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五要加强网络送餐管理。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保证“线上线下一致”,食物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同时,严格落实送餐人员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送餐,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还要严格做好回长春员工健康检查,严格防控集体聚餐风险,切实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刘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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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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