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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回应关于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争议
“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它不会影响个人的信用,更不会带来惩戒。”11月26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回应了近日关于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的争议。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针对文件的这一表述,不少人怀疑此举将无偿献血的自愿行为变成了软性强迫,担心不献血信用会被降分或者减分。
郭燕红表示,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进行自愿献血。其实,无偿献血行为更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而这种精神是社会正能量,需要弘扬和激励。而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就是要激励更多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据了解,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做法源于地方实践。郭燕红举例说,山东省威海市、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等都把无偿献血作为良好信息,为个人加分。在看病就医、金融活动以及文化生活活动当中,能够享受一些优惠待遇,有力地促进了无偿献血工作。她特别强调,文件中在这一提法的前面使用了“探索”一词,是让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同时还要循序渐进地真正发挥好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激励守信的正向作用。(首席记者姚常房 特约记者宋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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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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