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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网络泄密,如何从惩治到根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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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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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络泄密,如何从惩治到根治

  网络平台致使个人信息泄密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了精准的标准。今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前提要件和入罪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两高”的新司法解释把该罪构成要件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归纳为8种。这包括“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等。这意味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符合这些情形之一,即可定罪处罚。

  法律利剑高悬,高压红线架起,才能约束网络平台的恣意任性,让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同时,明确法律的底线,又会促使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治理。从长远来看,惩治不等于根治。尤其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来说,它既是法律问题,又是技术问题和道德问题。运用互联网技术与信息化手段完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让社会的诚信体系、责任体系日益根深叶茂,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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