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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员工违规挪用3千万现金获刑 案发前曾自杀未遂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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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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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原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员工张宝军,利用在中国银行担任清点中心金库现金管理员的职务之便,自2013年10月起,陆续截留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清点中心3458.080226万元现金,并交给同案另一名被告臧淑雅,用于其经营、偿还贷款、利息及日常消费等,自己从中收取好处费。

  在臧淑雅资金链断裂后,张宝军借给其的3千余万借款没有了着落,走投无路之下,张宝军选择了自杀,但被路人所救。

  欲壑难填:

  金库管理员截留3460万现金

  走投无路后自杀未遂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宝军,男,1969年9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系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员工。

  2013年9月,张宝军通过通过介绍人翟晓东(同案被告)介绍,认识了本案中的另外一名被告人臧淑雅。彼时,臧淑雅正因资金短缺急需借款,遂向彼时担任中行金库现金管理员的张宝军借款300万元。

  臧淑雅和张宝军约定,300万元的借款只需要10天,并将支付15万元利息作为好处费。在高额好处费的诱惑下,张宝军下定决心借款。

  2013年10月20日,张宝军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清点中心315万元现金,并于翟晓东一起从清点中心将现金送至臧淑雅处,并与之签订借款协议。

  然而10天之后,臧淑雅并未支付借款本息,且以各种理由搪塞张宝军,同时再次向张宝军提出借款。自此,臧淑雅陆续以各种理由向张宝军借钱,最多的一次,张宝军从清点中心挪用了800万。

  而这些钱均被臧淑雅拿来还贷或用作日常消费。张宝军第一次给臧淑雅的315万中,臧淑雅就拿出来40余万,给介绍人翟晓东买了一辆奔驰轿车。

  判决书显示,2014年,各家银行停止向臧淑雅放贷,臧淑雅资金链断裂,张宝军借给她的3千多万借款也没有了着落,走投无路之下,张宝军选择自杀,但被路人所救。

  明目张胆:

  成捆现金装箱运走

  首次作案竟从正门而出

  除了涉案金额数目庞大外,张宝军等人挪用银行现金的手段,也是令人瞠目结舌。

  据张宝军供述称,其每次给臧淑雅拿钱,都是通过现金的方式,有时候是臧淑雅的弟弟去银行拿,有时候是张宝军用纸箱送到清点中心附近,臧淑雅则会派车在附近等待。

  回忆起首次作案时的场景,张宝军供述称,当日,他先是把320万元现金放在办公桌的后面款箱里,随后第二天早上,其与翟晓东一起从正门楼梯把款箱抬下。在把钱交给臧淑雅后,款箱甚至都没有拿回来。

  张宝军还表示,有时候臧淑雅用钱少,自己便会用黑色塑料袋直接拿,如果是大额现金的话,就用屋里盛凭证的纸箱子来装,有时候走电梯离开,有时候则走正门。

  一向以风控意识强著称的银行,为何却难防“家贼”?

  据了解,中国银行石家庄平安清点中心成立于2009年底,张宝军为该支行清点中心综合组组长,负责核对现金和票据工作。

  据中国银行员工介绍,综合组的工作即在高速公路把现金交由银行后,清点组在对现金和票据进行清点和整理后,交由综合组,综合组在收到现金和票据后对现金进行装箱上锁,但是票据会存在“压票”现象:如果票据或现金对不上或者票据填写错误,就需要等账目对上、票据更改后交由记账员记账。

  同时,张宝军表示,中国银行清点中心现金管理员就其一个人,每天高速公路和移动公司的收款均会交到他那里,他拿钱别人没办法知道。张宝军称,钱交到他手上,别人就不会在过问,他告诉记账人员进账多少,记账人员便记多少。

  正因如此,直至张宝军自杀,银行才发现其挪用资金的行为。2017年12月7日下午,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某员工收到张宝军的短信称,其借给了臧淑雅3460万元,并准备自杀。

  收到短信后,中国银行裕华支行紧急自查,并在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清点中心的款项中确实少了3000余万。而在撬开张宝军的保险柜后,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张宝军没有入账的现金交款单高达346张。

  2019年8月,元氏县人民法院对张宝军等人作出了判决。经审理查明,张宝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臧淑雅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介绍人翟晓东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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