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9万美元却破产!贾跃亭葫芦里卖的什么“梦想”?
终于,“下周回国”贾跃亭要回国了!
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等他破产之后。
10月14日,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公布信息称,债务人贾跃亭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
同一天,一位名为“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的用户在新浪微博发布了一份声明,披露了有关贾跃亭债务的情况。
声明中,有一句话特别关键——
个人破产重组方案完成后,贾跃亭先生把个人所持有的全部FF股权和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债权人,个人担保义务和债务得以解除,从而可以回国推动和落实FF中美双主场战略。
没错,“回国”是这里的关键词。
奇怪不奇怪。“为梦想窒息”的贾跃亭为什么此时要申请个人破产?是不是想在美国逃废债?对国内债权人有何影响?还有,他真的会回国吗——
月入9万美元为啥还宣布破产?
据说,是为了更好运作FF
要说破产,在很多人看来,贾跃亭的信用早已破产。
但是在国外,从个人收入看他没有破产的必要。
贾跃亭披露了前六个月的月收入情况,个人收入有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资,包括总工资、薪水、消费、奖金、加班费和佣金(在所有工资扣除前),约为50000美元。
第二部分是来自租金和其他不动产的净收入,为43810美元。
二者合起来计算,贾跃亭的月收入约为93810美元(约合66.53万元)。
这种收入水平还申请破产,为啥?
实际上,贾跃亭陷入一场复杂的债权债务博弈困局。这种情况下,FF(法拉第公司)价值再大,贾跃亭也很难利用其创造价值增量,也给FF获得融资、持续营运带来重大影响。
但是,个人破产后,虽然债务人的资产全部划到债主名下,但欠债人仍保留了对这资产的日常运作控制权,尽力让这部分资产变的更值钱用以还债。
这才是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的真正目的。
宣布个人破产是不是逃废债?
恐怕,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发布的声明称,贾跃亭根据美国相关法律第11章主动申请个人破产重组,“这将成为解决贾跃亭个人余下债务并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佳方案。”
这份声明还特别强调,贾跃亭此次的个人破产方案,是债务重组,而不是破产清算,主要内容是贾跃亭会把个人持有的全部FF股权及相关收益权正式转入债权人信托。该信托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债转股”,债主们将成为FF的股东,而贾跃亭则会得到他梦寐以求的“自由”。
有人不禁要问了,这会不会是贾跃亭逃废债的一种手段?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说,贾跃亭一边月入9万美元,一边试图以申请个人破产来谋求东山再起,这对于债权人是不公平的,而且贾跃亭式破产,并没有公布其天文数字般套现资金的合理去向,多少有些逃废债的嫌疑。
其实,在美国想借破产来逃债,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如果真的存在贾跃亭想要逃废债的事实,债权人或破产信托人一旦出示相关证据,贾跃亭的破产申请就会被拒绝。即便破产申请已经被许可,法院仍有权力撤销破产许可,被取消的债务也会重新回到债务人头上。
对国内债权人有何影响?
国内债主可以继续追债
为梦想窒息的贾老板,即使个人破产重组获得通过,也并不能解决其在中国的债务。
贾跃亭的个人破产是依照美国法律,因此只对其在美国的行为有用,在国内欠款仍然适用中国法律,国内债权人可以继续追债。
只是有一点会影响国内债权人,那就是一旦贾跃亭个人破产成功,那么国内债权人就无法继续通过在美国起诉的方式追偿了。
简单说,就是说把贾老板在美国的资产给保住了。但是,在中国该还的钱从法律意义上还是要还的。
有人预测,贾跃亭快要回国继续“割韭菜”了,真有这样的好事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
记者:彭江
策划、文案:孟飞 李瞳
编辑:王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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