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可过早
我国古代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曾说过:“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根据《素问?上古天真论》对人的生长发育的生理过程及肾的重要作用的论述,男子到了八岁,肾气开始充实,十六岁时肾气旺盛,以肾精为物质基础,促进生殖机能的天癸产生,精气满溢而能外泄,两性交合,就能生育子女。但是如此时倚仗血气盛,而性交过早,甚至性生活无度,就会损伤精、气。犹如园中之花,早发必先枯萎。因此,《万氏家传养生四要》中就指出:“今之男子,方其少也,未及二八而御女,以通其精,则精未满而先泻,五脏有不满之处,他日有难形状之疾”,并指出“肾之精不足,则取给于脏腑,脏腑之精不足,取给于骨髓,故脏腑之精竭,则小便淋痛,大便干涩,髓竭则头倾足软,腰脊疼痛。……其能久乎”。说明性交过早,影响其他脏腑之生长发育,甚至发生种种疾病。 我国宋代著名妇科专著《妇人大全良方》中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虽十四而天癸(月经)至,必二十而嫁”,“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坚壮长寿……。”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提出了性交不可过早,以及晚婚的年龄和晚婚的好处。这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岁、女子不得早于20岁的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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