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理的性行为
血亲杂交虽然不是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因为婚姻家庭是一种制度。正如摩尔根所说,其时是没有什么制度属于这一时代的,因此马克思把这种杂交的男女干系叫做无婚姻可言的原始蒙昧人。
人类的血亲杂交是出产力十分低下时期的产品。出产力的低下,使人们不得不外群居糊口,不然就无法适应大自然和抵制野兽的袭击。原始的群居糊口,使人们不分长幼,实行杂交。可是以后东西制造有了进一步的成长并开始用火,这都需要把握必然的技术,在这方面年父老比年幼者强得多,于是人们就逐渐形成了长幼有此外看法。同时,由于社会出产力逐渐提高了,人口逐渐繁殖了,原始群过于复杂就要破裂出去,不然周围的可食之物满足不了那么多人的需要。在破裂时,往往是大哥体弱者留在原地,年轻体壮的男女则往远处迁徙,这样又把长幼做了进一步的区分。人类由群婚杂交进化到长幼有此外辈婚制,正是在这种经济条件成长变革的条件下进行的。
社会出产力继续成长,到了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很多出产东西获得了进一步的改造,出格是弓箭的发现可以使人们远距离捕猎,不只比力安详,并且捕捉量也大大增加了。社会出产力的这一奔腾,使人们不必几十小我私家一起动作,不必男男女女伙居,于是男女的性交范畴进一步缩小,对偶婚制逐渐发生了。
这个成长历程看来简单,可是在人类历史上几乎占了200万年以上。在这个历史成长进程中,由于人类不绝地进行出产劳动,出产东西不绝改造,双手日趋乖巧,用火、熟食又使人们的营养不绝富厚,所以人的大脑日益发家了。思维能力的加强使人们逐渐发明兄弟姊妹或其他近亲性交后所生的儿女的体质都很羸弱,还多有夭折,这十分倒霉于氏族或部落出产力和战斗力的提高。“近亲通婚,其生不繁”是昔人从恒久的糊话柄践中所总结出来的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教训,在这种看法指导下,就逐渐禁止了兄弟姊妹之间和其他近亲之间的性交干系。这样做虽然并不是都很自觉的,任何社会(包罗现代社会),小我私家的情欲要求往往和社会的好处有矛盾,所以必需有社会控制,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人类性行为有其自然性和社会性,人类越是走向文明,其性行为的社会性一面就越应加强,禁止近亲通婚正是加强对性的社会控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有些人如果违背了这个端正,就要受氏族或部落的严厉惩罚,甚至正法。虽然,认识不到近亲通婚的害处、不予禁止的氏族或部落也有,但是,其儿女一代代地羸弱下去,最后使这些氏族或部落归于灭亡,“优胜劣汰”、“适者保留”的纪律是起感化的。
可是,历史上往往有一些例外的奇异现象,在人类的老祖宗们取得了“近亲不婚”的历史性的巨大进步以后,后裔照旧存在少数人的、非凡的近亲相交以致乱伦的现象。例如,埃及第十八王朝的阿美诺菲四世,自称“神秘法老”,他简直很“神秘”:第一任妻子居然是他的母亲娣娣,第二任妻子是他的表妹妮弗瑞娣娣,第三、四任妻子和他没有血亲干系,第五任妻子则是他和妮弗瑞娣娣生的女儿。王室血亲乱伦较普各处存在于古埃及,阿美诺菲四世的婚姻不外是一个缩影。再如,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也盛行乱伦婚姻,国王凡是和本身的姊妹成婚。
性生理性行为